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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与单位签署不办理社会保险声明是否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0:21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陈建华回答:劳作者与单位签署的不处理社会稳妥的声明是无效的,劳作者能够提起劳作裁定,建议赋闲稳妥金丢失。《劳作法》第七十二条规则,用人单位和劳作者有必要参与社会稳妥,交纳社会稳妥费。因而,参与社会稳妥并按规则交纳社会稳妥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则。不运用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准则,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作者不能就社会稳妥事宜自行约好。这些不交纳社会稳妥费的许诺、声明、协议等,违背国家强制性法规,归于无效协议,并不发作法律效力。
社会稳妥包含工伤稳妥、养老稳妥、医疗稳妥、赋闲稳妥和生育稳妥等。用人单位应当依据规则为劳作者处理相应的社会稳妥手续。用人单位没有处理赋闲稳妥,导致劳作者不能依照规则收取赋闲稳妥金而形成经济丢失的应当承当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一条规则,劳作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处理社会稳妥手续,且社会稳妥经办组织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用社会稳妥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偿丢失而发作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而,依据该解说,劳作者能够直接提起劳作裁定及劳作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补偿赋闲稳妥金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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