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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土地补助款是个人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7 20:46
婚姻存在期间一方得到了一笔土地补助款,后来夫妻的爱情有改变要离婚的时分,其间一方期望对方可以分一半的土地补助款给自己,但对方坚持称这笔土地补助款应该是个人产业不允许分配。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一、离婚土地补助款是个人产业吗
土地补偿款具有特殊性,假如依照《婚姻法》来说,在婚前就所得的补偿款,就归于个人一切;而在婚后所得的个人土地补偿款就为夫妻一起产业。
二、法律规则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的规则,这儿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包含了: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获得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践获得或许应当获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土地是在成婚之前就具有,实质土地是归于个人一切,天然土地补助款就归于个人的产业,在离婚的时分没有权力进行分配。其间一方关于离婚土地补助款的分配觉得不合理要经过诉讼方法来进行处理,请您都来听讼网问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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