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0:36
建造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情况下指的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造施工,发包人付出价款的合同,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办理指的是指定一个合同对建造工程施工的办理,具有束缚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效能,接下来,你能够和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什么是关于建造工程施工合同办理的内容
合同办理是建造工程项目办理的中心,是完成工程建造各项操控方针的重要确保。本文介绍了作为建造工程项目办理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的基本准则、合同类型、办理要点、首要办理内容和办理办法等,其间对合同办理的准则以及首要内容和办法给予了详细的论说,促进工程合同办理工作的开展。
一、建造工程项目建造过程中或许涉及到的首要合同类型
(一)委托合同。首要包含项目办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投标署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平等;
(二)承包合同。首要包含:
1、勘测承包合同;
2、规划承包合同:从办理模式的视点区分可分为规划总承包合同、规区分包合同;从规划内容的视点区分可分为修建规划合同、精装饰规划合同、市政工程规划合同、园林规划;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造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办理模式视点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从施工内容视点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饰合同、幕墙合平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平等)、市政施工合平等。
(三)修建工程物资收购合同。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如交通影响点评咨询合同、环境影响点评咨询合同、修建技术咨询合同、修建技术服务合平等。
(五)建造工程项目建造过程中需求签定的其他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和谐合作合同、检测合平等。
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的基本准则
(一)合同办理应以法令为根据,只要以合法为条件进行合同办理,才干实在确保业主的底子利益,促进工程的顺畅建造。
与建造工程合同办理密切相关的法令归纳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含民法通则、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令,一类是包含修建法、招投标法、担保法、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合同办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令并能够较为熟练地使用,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然后才干确保条款的有用性。法令赋予业主的权力和利益是业主最底子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底子利益就没有任何确保了。
(二)合同办理应以建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起点和突破点,确保建造工程在完成质量、进展、出资三大方针的条件下顺畅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办理应根据建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定出科学的合同办理的计划,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而且工程在质量、进展、出资方面的方针应包含合同办理工作在内的一切工程办理工作的纲要,任何合同乃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表现和遵循以上方针,只要如此,合同办理才会在建造工程项目办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动效果。
(三)合同办理应以防备为主,削减乃至防止胶葛和索赔的发作。
防备是进行危险操控的有用办法之一,项目办理公司应归纳考虑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并尽或许拟定出相应的危险操控办法并表现在详细合同条款中。一起,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清晰、详细,防止歧义和迷糊。
(四)最大极限地将建造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力、职责及职责归入到合同办理的规模中,使参加项目建造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根据,享有权力,履行职责,一起确保建造工程的顺畅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项目办理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应以最大极限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起点,以推动项目顺畅建造为中心,尽或许完成包含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彼此限制和彼此促进,建造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彻底的对立联系,也不或许是彻底的共同联系,他们之间的利益经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彼此限制和彼此促进的特色。项目办理公司在进行合同办理时应掌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不合法利益的边界,掌握维护业主利益的恰当极限,应以推动项目顺畅建造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究竟项目的顺畅建造是完成包含业主在内的一切参建方利益共赢的仅有途径。
合同办理是建造工程项目办理的中心,是完成工程建造各项操控方针的重要确保。本文介绍了作为建造工程项目办理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的基本准则、合同类型、办理要点、首要办理内容和办理办法等,其间对合同办理的准则以及首要内容和办法给予了详细的论说,促进工程合同办理工作的开展。
一、建造工程项目建造过程中或许涉及到的首要合同类型
(一)委托合同。首要包含项目办理委托合同、监理委托合同、投标署理委托合同、造价审计委托合平等;
(二)承包合同。首要包含:
1、勘测承包合同;
2、规划承包合同:从办理模式的视点区分可分为规划总承包合同、规区分包合同;从规划内容的视点区分可分为修建规划合同、精装饰规划合同、市政工程规划合同、园林规划;
3、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建造过程中签署数量最多、条款比较复杂的合同类型,从办理模式视点可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从施工内容视点可分为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如结构施工合同、装饰合同、幕墙合平等)、机电工程施工合同(如消防合同、弱电合同、变配电合平等)、市政施工合平等。
(三)修建工程物资收购合同。
(四)各种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如交通影响点评咨询合同、环境影响点评咨询合同、修建技术咨询合同、修建技术服务合平等。
(五)建造工程项目建造过程中需求签定的其他合同,拆迁施工合同、拆迁补偿合同、和谐合作合同、检测合平等。
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的基本准则
(一)合同办理应以法令为根据,只要以合法为条件进行合同办理,才干实在确保业主的底子利益,促进工程的顺畅建造。
与建造工程合同办理密切相关的法令归纳起来有两类,一类是包含民法通则、合同法在内的民事商事法令,一类是包含修建法、招投标法、担保法、保险法在内的经济法。合同办理人员应熟知以上法令并能够较为熟练地使用,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然后才干确保条款的有用性。法令赋予业主的权力和利益是业主最底子的利益,如合同条款因违法而无效,则业主的底子利益就没有任何确保了。
(二)合同办理应以建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起点和突破点,确保建造工程在完成质量、进展、出资三大方针的条件下顺畅竣工并投入使用。
合同办理应根据建造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定出科学的合同办理的计划,编制出可操作性较强的合同条款,而且工程在质量、进展、出资方面的方针应包含合同办理工作在内的一切工程办理工作的纲要,任何合同乃至任何合同条款都应表现和遵循以上方针,只要如此,合同办理才会在建造工程项目办理中发挥出较大的推动效果。
(三)合同办理应以防备为主,削减乃至防止胶葛和索赔的发作。
防备是进行危险操控的有用办法之一,项目办理公司应归纳考虑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各种危险,并尽或许拟定出相应的危险操控办法并表现在详细合同条款中。一起,应确保合同条款的清晰、详细,防止歧义和迷糊。
(四)最大极限地将建造工程参建各方的权力、职责及职责归入到合同办理的规模中,使参加项目建造的任何一方都能以合同为根据,享有权力,履行职责,一起确保建造工程的顺畅竣工和投入使用。
(五)项目办理公司进行建造工程合同办理应以最大极限维护业主的合法利益为起点,以推动项目顺畅建造为中心,尽或许完成包含业主在内的项目各参建方的共赢。
任何合同条款都包含了合同主体之间利益的彼此限制和彼此促进,建造工程的各类合同中,业主与其它工程参建方的利益不会是彻底的对立联系,也不或许是彻底的共同联系,他们之间的利益经过各个合同条款表现出彼此限制和彼此促进的特色。项目办理公司在进行合同办理时应掌握业主的合法利益与不合法利益的边界,掌握维护业主利益的恰当极限,应以推动项目顺畅建造为中心来商谈合同条款为宜,究竟项目的顺畅建造是完成包含业主在内的一切参建方利益共赢的仅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