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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12:47
担保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准则,债款人向债款人借款时,债款人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担保确保自己的债款,担保能够是担保物或许担保人,而担保相准则对应的是反担保准则,那么反担保是什么意思?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反担保是什么意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的一起,又反过来要求债款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供给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便是为担保人供给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实行担保责任后所获得求偿权的担保。只需担保人实行了担保责任,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实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归于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款,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款担保进行担保。
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则“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时,能够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这为担保人要求债款人供给反担保,最大极限地下降担保人的危险和丢失供给了法令依据,反担保之债除因一般担保消除原因而消除外,当债款和担保债款一起消除或其中之一消除,反担保也随之消除。依据“担保法”第四条第二款“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则”,所以担保适用的准则、办法、标的物、担保物品种均适用于反担保。
二、反担保的条件
反担保的建立需具有下列几个条件:
1、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了担保。因为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独自存在。假如第三人没有向债款人供给担保,那么第三人也就不能要求债款人向其供给反担保。担保是反担保发作的条件和根底,反担保是担保的开展。
2、债款人或许债款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供给担保。只要在第三人为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后,债款人或债款人之外的人再向第三人供给担保,才干称之为反担保。债款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供给的反担保既能够是确保担保,也能够是典当担保或许质押担保。
3、只要在第三人为债款人供给确保担保、典当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干要求债款人向其供给反担保。也就是说,在反担保法令关系中,只要确保、典当和质押这三种担保方法才干一起发作三办法令关系主体,因而,反担保只能存在于确保、典当和质押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留置和定金中。
4、需契合法定方法。债款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行为不只要求两边当事人意思表明共同,而且还要经过必定的法令方法表现出来,这种法令方法一般为书面合同。在典当合同和质押合同中,单纯缔结书面合同还不能使典当担保和质押担保建立,当事人还需到法令法规规则的相应部分处理典当物挂号和权力质押挂号或动产交给手续后,典当权和质押权才建立。
三、反担保协议书
出质人: (简称甲方)
质权人: (简称乙方)
依据 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 编号为:[ ]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则,甲、乙两边经洽谈,达到如下协议:
一、乙方依据担保书,为 公司(借款人)向 借款 币 万元供给担保,借款期限为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款发作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乐意以其具有的占 公司(借款人) %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实行担保责任后所发作的债款。甲方确保 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赞同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而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抉择。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价价值为 币 万元。
三、甲方确保对上述质押的股权具有彻底的、有用的处分权,确保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典当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供给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价等材料。甲方应对其供给的材料的真实性负法令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收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给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私行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 公司未能如期归还借款本息,致使乙方承当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法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两边洽谈,由乙方收买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定本协议后,到证券挂号机关处理出质挂号,本协议自挂号之日起收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收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挂号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合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令及深圳市地办法规。如发作胶葛,应洽谈处理,洽谈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两边可经洽谈,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 乙方: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签定地址: 年 月 日于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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