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债券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6 12:49【网友问题】
我银行获得的各种债券(方针性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及购买其他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是否需求交纳营业税?
【律师回答】
银行企业为营业税交纳人,依据所述运营内容,咱们理解为金融产品。怎么核算交纳营业税应按照《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十四条:金融产品转让事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区分。同一大类不同种类金融产品生意呈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交税期内能够相抵,相抵后仍呈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交税期相抵,但年底时仍呈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产品的买入价,能够选定按加权均匀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改变。
(一)股票转让
营业额为生意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含购进股票过程中付出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付出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二)债券转让
营业额为生意债券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债券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含购进债券过程中付出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付出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三)外汇转让
营业额为生意外汇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外汇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含购进外汇过程中付出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付出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四)其他金融产品转让
营业额为其他金融产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其他金融产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含购进其他金融产品过程中付出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付出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3〕16号)第三条关于营业额问题规则,……(八)金融企业(包含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下同)从事票、债券生意事务以股票、债券的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买入价按照财政会计制度规则,以股票、债券的购入价减去股票、债券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债券盈利收入的余额确认。
(九)金融企业生意金融产品(包含股票、债券、外汇及其他金融产品,下同),可在同一会计年度末,将不同交税期呈现的正差和负差按同一会计年度汇总的方法核算并交纳营业税,假如汇总核算应缴的营业税税额小于本年已交纳的营业税税额,能够向税务机关请求处理退税,但不得将一个会计年度内汇总后仍为负差的部分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据此,企业在购入债券后持有期间发生的利息收入不需求交纳营业税。金融产品的营业税核算,应按上述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