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胞弟能否要求被收养兄长抚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9 21:10
在我国,爸爸妈妈关于未成年子女有天然的抚育责任,那么未成年胞弟能否要求被收养兄长抚育,关于抚育责任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未成年胞弟能否要求被收养兄长抚育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案情】
李某(13岁)与周某(8岁)系同胞兄弟,但周某自幼被人收养,同亲生爸爸妈妈再无交游。2000年5月,李某因父病故,母亲又没有收入,日子无着落。无法之下,经多方探问,找到了同胞兄长周某,恳求周某念兄弟之情,每月给他必定的日子费。但周某因长时间与养爸爸妈妈共同日子,早已情同亲生,他怕假如协助了弟弟,会影响和养爸爸妈妈的爱情,便断然拒绝了弟弟的要求。李某既绝望又愤慨,便将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周某每月承当抚育费200元。
【争议】
一种定见以为,李某和母亲现在日子困难,而周某夫妻和养爸爸妈妈都有作业,经济上比较宽余,有担负才能。周某虽因收养联系的建立,免除了与亲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责任,但他与李某之间的兄弟联系并未因而而消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9条的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兄、姐,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抚育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育的责任。”根据此条,应判定周某每月给付李某抚育费。
另一种定见以为,由于周某已被人收养,因而他不只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收养而免除,而且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则:“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据此,周某与弟弟李某之间的兄弟联系也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两人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也已消除。尽管,他现在日子比较殷实,但已无责任给付李某抚育费,所以不该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
【分析】
编者赞同第二种定见。在这个事例中应适用收养法,由于只要这样婚姻家庭联系中的权利责任联系才会得以安稳,不然,将会呈现权利责任联系纷繁复杂,难以确认的情况,而且第二种定见也更契合我国民事立法的根本精力。
【法令提示】
当收养联系发作今后,变不再以原有的血缘联系来确认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而是以收养联系确认之后改变的家庭联系来区分权利责任。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家庭联系中,相关人员要尽到抚育责任。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未成年胞弟能否要求被收养兄长抚育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案情】
李某(13岁)与周某(8岁)系同胞兄弟,但周某自幼被人收养,同亲生爸爸妈妈再无交游。2000年5月,李某因父病故,母亲又没有收入,日子无着落。无法之下,经多方探问,找到了同胞兄长周某,恳求周某念兄弟之情,每月给他必定的日子费。但周某因长时间与养爸爸妈妈共同日子,早已情同亲生,他怕假如协助了弟弟,会影响和养爸爸妈妈的爱情,便断然拒绝了弟弟的要求。李某既绝望又愤慨,便将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周某每月承当抚育费200元。
【争议】
一种定见以为,李某和母亲现在日子困难,而周某夫妻和养爸爸妈妈都有作业,经济上比较宽余,有担负才能。周某虽因收养联系的建立,免除了与亲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责任,但他与李某之间的兄弟联系并未因而而消除。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9条的规则:“有担负才能的兄、姐,关于爸爸妈妈现已逝世或爸爸妈妈无力抚育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育的责任。”根据此条,应判定周某每月给付李某抚育费。
另一种定见以为,由于周某已被人收养,因而他不只与生爸爸妈妈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收养而免除,而且根据我国《收养法》第23条第2款的规则:“养子女与生爸爸妈妈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责任联系,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据此,周某与弟弟李某之间的兄弟联系也因收养联系的建立而消除,两人之间的权利责任联系也已消除。尽管,他现在日子比较殷实,但已无责任给付李某抚育费,所以不该支撑李某的诉讼恳求。
【分析】
编者赞同第二种定见。在这个事例中应适用收养法,由于只要这样婚姻家庭联系中的权利责任联系才会得以安稳,不然,将会呈现权利责任联系纷繁复杂,难以确认的情况,而且第二种定见也更契合我国民事立法的根本精力。
【法令提示】
当收养联系发作今后,变不再以原有的血缘联系来确认相互之间的权利责任,而是以收养联系确认之后改变的家庭联系来区分权利责任。
归纳上面的介绍,在家庭联系中,相关人员要尽到抚育责任。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未成年胞弟能否要求被收养兄长抚育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