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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宜昌申请人能否撤回不动产登记申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06:08

关于宜昌请求人能否撤回不动产挂号请求?的内容,最近许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一、为什么要实施不动产一致挂号
(一)为了保护不动产权力人合法财产权。一致挂号后,能够削减因“证出多门”发作的产权不清、重复挂号、讹夺挂号等状况的发作,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力边界、削减权属胶葛,进步挂号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保护当事人的不动产品权。
(二)便利企业和大众,减轻当事人担负。涣散挂号时,土地到国土资源部分处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子到房管部分处理《房子所有权证,承揽地到农业部分处理《土地承揽经营权证,栽种的树木到林业部分处理《林权证。一致挂号之后,将涣散在多个部分的不动产挂号责任整合由一个部分承当,能够大大减轻大众担负。
(三)进步政府管理功率和水平。涣散挂号时各部分都装备一套专门人员、组织、场所以及设备设备等,国家不只为此多付出许多人力物力本钱,并且因为各部分之间的功能穿插简单导致部分之间的争权夺利或许推诿扯皮,下降行政办事功率。树立不动产一致挂号准则,理顺部分责任联系,整合不动产挂号责任,能够促进政府功能改变,大大削减政府行政本钱,进步办事功率,进步政府的公信力。
二、哪些不动产权力能够请求挂号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子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犁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揽经营权;
(五)建造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令规则需求挂号的其他不动产权力。
农村土地承揽经营权,国家规则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原挂号部分处理,过渡期完毕后,将归入不动产一致挂号事务。
三、不动产挂号类型有哪些
按照《不动产挂号暂行条例,不动产挂号的类型包含:
初次挂号、改变挂号、搬运挂号、刊出挂号、更正挂号、贰言挂号、预告挂号、查封挂号等。
不动产挂号请求能否撤回
依据《不动产暂行条例规则:
不动产挂号组织将请求挂号事项记载于不动产挂号薄之前,请求人能够撤回挂号请求;
如果是一起请求的,则需一起请求撤回;
已记载至不动产挂号簿上的,不能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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