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7 05:27
假如债款人的债款,由于债款人不实行对次债款人的债款受到影响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行使自己的债款。那么,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怎么处理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怎么处理
依据《合同法解说(一)》第15条第一款“债款人向人民法院申述债款人今后,又向同一人民法院对次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契合本解说第十四条的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的申述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契合本解说第十四条规则的,奉告债款人向次债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另行申述。”该条规则避免了诉讼程序上的紊乱。
一是以债款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的统辖不能吸收代位权诉讼的统辖,以债款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的统辖为同一法院的,则发作统辖竞合,由同一法院另案受理。
二是债款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又向同一法院或许不同法院以债款人为被告提申述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上述解说的规则作出是否受理的决议。
三是依据《合同法解说(一)》第15条第二款“受理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债款人申述债款人的诉讼判决发作效能曾经,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则间断代位权诉讼。”之规则,在以债款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与代位权诉讼并存的状况下,不管哪一个诉讼先提起,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都应当间断代位权诉讼的审理,由于本诉是否建立,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是否得到法院的承认以及承认的数额、规模等直接决议着代位权诉讼的成果,所以,在以债款人为被告的诉讼判决发作效能之前,代位权诉讼应当间断。
四是依据《合同法解说(一)》第22条“债款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越债款人代位恳求数额的债款部分申述次债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奉告其向有统辖权的人民法院另行申述。债款人的申述契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债款人申述的人民法院在代位权诉讼判决发作法律效能曾经应当依法间断。”之规则,有统辖权的法院可能是另一个法院,也可能是与代位权诉讼的统辖法院为同一法院,(假如是同一法院则发作统辖竞合),不管竞合与否,人民法院受理债款人的申述后在代位权诉讼完结曾经应当依法间断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诉讼。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内容,假如债款人要提起代位权的,应当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而且需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