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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怎样证明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15:33
跟着一般人民大众的文化素质的进步,法令意识也在跟着逐步的提高,劳作者们对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否签了书面的也越来越注重。可是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无视法令的束缚和劳作者的恳求,一直不愿正式与劳作者签定一份劳作协议。那么在没有劳作合同的情况下,怎样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听讼网为您回答。
没有劳作合同的情况下,怎样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作联系
确定两边存在劳作联系时可参照下列凭据:
(一)薪酬付出凭据或记载(职工薪酬发放花名册)、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载;
(二)用人单位向劳作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作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载;
(四)考勤记载;
(五)其他劳作者的证言。
其间,(一)、(三)、(四)项的有关凭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莫非没有一份正式的书面劳作合同,就不能证明劳作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作联系?就不能很好的保证劳作者的合法权益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事实上存在了劳作联系,就算没有签过正式的劳作合同,劳作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也是实实在在存在劳作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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