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介入侦查阶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9:48
作为一名长时间坚持从事刑事辩解作业的律师,和许多同行相同,我常常为刑事案子侦办阶段的介入难而感到困惑,有时会遭到一些冷遇乃至责难,可是我没有听天由命,而是支付了更多的尽力,克服困难圆满完成了前期介入的作业任务。回想自己的阅历,我感受最深的是,身为一名律师,一定要勇于振振有词地行使自己的权力。那么,咱们怎么才干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力呢?我的体会是:一、对有关律师在诉讼中享有的权力的法令规矩要熟知。我从前目击自己的同行在单个侦办人员的责难面前无言以对,其原因不是由于他为“尊重”司法人员而不肯抗辩,而是由于他对法令陌生难以应对。可见要娴熟运用法令就有必要先了解法令。跟着刑诉法的施行,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相关司法解说和规矩。作为律师,在侦办阶段为犯罪嫌疑人供给服务,应把握的司法文件主要有:国家六部委拟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法施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规矩》、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矩》、公安部拟定的《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子程序规矩》和司法部拟定的《律师处理刑事案子标准》。在上述司法文件中,有以下两方面规矩咱们应当熟记。 榜首、律师承受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许其亲属的托付后,能够行使四项诉讼权力。1、向侦办机关办案人员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2、提出“会晤在押犯罪嫌疑人恳求”,依据侦办机关的组织(办案机关应在48小时内,五种严重杂乱案子在5日内决议),会晤在押犯罪嫌疑人.律师会晤犯罪嫌疑人时,有权了解有关案子状况,这项权力是刑诉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和《律师处理刑事案子标准》第二十八条明确规矩的。除此之外,律师还能够了解犯罪嫌疑人被采纳强制措施、行使诉讼权力等状况;3、寻求犯罪嫌疑人的定见,决议是否代其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述定见和指控资料;4、为契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向侦办机关恳求取保候审,或许在犯罪嫌疑人被采纳强制措施超越法定期限时,向侦办机关要求免除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在七日内答复。第二、侦办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八项诉讼权力也应熟记,由于律师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奉告这些权力并作出解说。这八项诉讼权力是:1、有权延聘一至二名律师;2、有权回绝答复与本案无关的问题;3、有权核对讯问笔录.对有遗失或许过失的记载提出弥补或许改正;4、有权恳求自行书写供述,侦办人员应当答应;5、有权进行无罪辩解,或许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述定见;6、有权向律师反映案子状况;7、有权对侦办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指控;8、有权在强制措施超越法定期限时,向侦办机关要求免除强制措施,以上权力规矩在刑诉法第七十五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五条和第九十六条。 二、对应享有的诉讼权力要活跃行使。律师行使权力在许多时分会遇到一些妨碍,有必要支付更多尽力。在业务实践中,我一直坚持耐性压服、活跃申辩、有理有节的准则,活跃而全面地行使律师的诉讼权力。其一,对不予合作的单个侦办人员,我采纳晓之以法,耐性压服的方法。面临“再谈案情就停止你的会晤”的警示,我一边拿出事前准备好的“刑事诉讼(侦办阶段)受托付律师的诉讼权力”法条,一边向侦办人员阐明“假如不介入案情,律师就无法协助嫌疑人申述,无法供给法令服务,答应律师了解案情,是法令和司法解阐明确规矩的”。所以我总算顺畅会晤了犯罪嫌疑人。其二,如遇单个对律师抱有偏见的侦办人员不依法办事时,我采纳活跃申辩、力排众议的方法。比如遇以“案情杂乱”而回绝组织会晤的状况,或有的侦办人员以为“犯罪嫌疑人在两个律师所请律师的状况需请示后再答复”,每遇这类状况,我会及时向该办案机关分管领导提出书面定见,力陈掠夺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力的损害和律师合作侦办、保护犯罪嫌疑人权力的含义。一次没有回音,我就再恳求,直至得到许可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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