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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不予处罚或者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05:58

依据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的决议》批改),其间不予处置或许征收社会抚育费景象有哪些呢?
征收社会抚育费的景象有哪些?
违背本法令规则生育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出的上一年县(市、区)乡镇或许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下倍数征收社会抚育费:
(一)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景象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奉告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
(二)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三)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
个人年实践收入高于当地乡镇或许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个人年实践收入为基数,按照前款规则征收社会抚育费。多生育的子女为双胞胎或许多胞胎的,征收社会抚育费时按一个子女数核算。
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则,托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育费。对拒不交纳社会抚育费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告诉有关组织将其违法信息录入个人信用征信体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正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许违法所得缺乏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撤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合法为别人放置或许去除节育器,不合法施行输精管、输卵管符合、停止妊娠等计划生育手术,或许出具虚伪的医学判定、确诊证明;
(二)出具假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三)未获得法定执业许可证的单位或许未获得法定执业资历的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归于以不正当手段获得计划生育证明,由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撤销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差错的,对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置:
(一)隐秘或许假造虚伪的婚姻、生育状况;
(二)经过骗得、受贿等非正常程序获得证明;
(三)与计划生育证明有关的其他招摇撞骗行为。
躲藏、庇护违背计划生育人员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判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形成严重结果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许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判教育,经批判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背生育服务证的办理规则;
(二)骗得、提交虚伪无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或许隐秘、谎称自己生育状况。
不予处置或许征收社会抚育费的景象
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揭露寻求了定见,拟将《社会抚育费征收办理方法》改为《社会抚育费征收办理法令》,拟修订《方法》中的部分条款。鉴于全面两孩方针施行今后,景象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依据改变的状况,还需要进行研究评价。据了解,现已修订的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的省份依据国家法令法规的规则,结合本地的实践,对社会抚育费的征收办理制度做出了一些批改完善。
现在法令规则的景象有:
以下6种景象不予处置或许征收社会抚育费
1、违法行为人年纪不满14周岁的;
2、违法行为细微并及时间断或改正,没有形成损害结果的;
3、应予行政处置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4、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其生育行为未被发现时,该子女现已逝世的;
5、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孩子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6、其他依法不该予以行政处置或许征收社会抚育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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