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9:50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别离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阅根本规范,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缓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子女的情节,确认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详细征收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是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私行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进步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议;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托付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议。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现居住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户籍地点地的,由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户籍地点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时,其现居住地或许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要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当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当事人在一地现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现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议,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收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议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交纳的书面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分期交纳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一致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详细征收、交纳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则。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则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议不中止履行;可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悉数上缴国库,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则归入当地财政预算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移用、贪婪、私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是什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法令、法规的规则私行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进步社会抚养费征收规范。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议;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能够托付乡(镇)人民政府或许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议。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现居住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户籍地点地的,由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户籍地点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时,其现居住地或许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要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当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当事人在一地现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现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议,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收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交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议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交纳的书面请求,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分期交纳的决议,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一致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详细征收、交纳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则。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则的期限内交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议不服的,能够依法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许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议不中止履行;可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还有规则的在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悉数上缴国库,依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则归入当地财政预算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移用、贪婪、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