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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管最容易触犯的20个罪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5 03:47
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工作,公司员工,尤其是公司的高管,在履职中有必要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留意法令危险防备,假如严峻危害到公司利益,公司高管人员不只要承当相关的民事责任,还或许引发相应的刑事危险。
1、职务侵占罪
【《刑法》第271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将本单位财物不合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2、贪婪罪
【《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婪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产业的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并吞、盗取、骗得或许以其他手法不合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通,伙同贪婪的,以共犯论处。
3、移用资金罪
【《刑法》第272条第1款】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运用或许假贷给别人,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或许虽未超越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盈余活动的,或许进行不合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移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许数额较大不交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移用公款罪
【《刑法》第272条第2款】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事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事的人员有《刑法》第272条第一款行为的,按照本法第384条的规则科罪处置。
【《刑法》第384条】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移用公款归个人运用,进行不合法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余活动的,或许移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越三个月未还的,是移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移用公款数额巨大不交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移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归个人运用的,从重处置。
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3条】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讨取别人财物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财物,为别人获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够并处没收产业。
公司、企业或许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运用职务上的便当,违背国家规则,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一切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4条】为获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受贿人在被追诉前自动交待受贿行为的,能够减轻处置或许革除处置。
7、为亲朋不合法牟利罪
【《刑法》第166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运用职务便当,有下列景象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一)将本单位的盈余事务交由自己的亲朋进行运营的;(二)以显着高于商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朋运营办理的单位收购产品或许以显着低于商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朋运营办理的单位出售产品的;(三)向自己的亲朋运营办理的单位收购不合格产品的。
8、签定、履行合同渎职上圈套罪
【《刑法》第167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在签定、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峻不担任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9、诈骗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60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征集办法中隐秘重要现实或许假造严峻虚伪内容,发行股票或许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不合法征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10、供给虚伪财会报告罪
【《刑法》第161条】依法负有信息发表责任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供给虚伪的或许隐秘重要现实的财政管帐报告,或许对依法应当发表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则发表,严峻危害股东或许其别人利益,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1、波折清算罪
【《刑法》第162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藏匿产业,对财物负债表或许产业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许在未清偿债款前分配公司、企业产业,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2、藏匿、成心毁掉管帐凭证、管帐账簿、财政管帐报告罪
【《刑法》第162条之一】藏匿或许成心毁掉依法应当保存的管帐凭证、管帐账簿、财政管帐报告,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13、虚伪破产罪
【《刑法》第162条之二】公司、企业经过藏匿产业、承当虚拟的债款或许以其他办法搬运、处置产业,施行虚伪破产,严峻危害债款人或许其别人利益的,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1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罪
【《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置。
15、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68条】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置。
16、徇私舞弊贱价折股、出售国有财物罪
【《刑法》第169条】国有公司、企业或许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财物贱价折股或许贱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背约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刑法》第169条之一】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诚责任,运用职务便当,操作上巿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的;(2)以显着不公平的条件,供给或许承受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的;(3)向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资金、产品、服务或许其他财物的;(4)为显着不具有清偿才能的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或许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许个人供给担保的;(5)无正当理由抛弃债款、承当债款的;(6)选用其他方法危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指派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施行前款行为的,按照前款的规则处置。
犯前款罪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第一款的规则处置。
18、虚报注册资本罪
【《刑法》第158条】请求公司挂号运用虚伪证明文件或许采纳其他诈骗手法虚报注册资本,诈骗公司挂号主管部门,获得公司挂号,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依据最新的立法解说,本条只适用于依法实施注册资本实缴挂号制的公司)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19、虚伪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背公司法的规则未交给钱银、什物或许未搬运产业权,虚伪出资,或许在公司建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峻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虚伪出资金额或许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20、不合法运营同类运营罪
【《刑法》第165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司理运用职务便当,自己运营或许为别人运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运营,获取不合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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