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23:55提取住宅公积金需求的证明资料
(一)购买自住住宅应供给的证明资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供给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一致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供给房子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据;购买公有住宅的,供给公有住宅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一致收款收据。
(二)回迁、扩面住宅的,供给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一致收款收据。
(三)缔造、翻建自住住宅的,供给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或村镇规划建造答应证等建房答应证明及购买资料的发票。
(四)大修住宅的,供给房子判定组织出具的判定陈述、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及购买资料的发票。
(五)归还产权自有住宅借款本息的,供给购房合同、告贷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据或借款结清凭据。
(六)租借住宅自住的,供给租借合同和房租发票。
(七)离休、退休(退职)的,供给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八)彻底或部分损失劳作能力的,且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供给劳作部门出具的损失劳作能力判定证明及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
(九)本市户口员工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未从头工作满5年或许男性年满50周岁、女人年满45周岁的,供给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
(十)不是本市户口员工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未在本市从头工作的,供给单位停止劳作联系证明及员工户籍证明
(十一)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供给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十二)出国、出境久居的,供给护照、户籍证明刊出或国(境外)外久居证明。
(十三)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供给户籍刊出证明或逝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