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4 14:01
《承继法》第七条规则承继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损失承继权:1、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2、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3、遗弃被承继人或许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的;4、假造、篡改或许毁掉遗言情节严峻的。承继人损失承继权由人民法院确定并判定,怎样确定承继人的上述行为呢?一、 承继人成心杀戮被承继人的,不管是既遂仍是未遂,均应承认其损失承继权;二、 为抢夺遗产而杀戮其他承继人的,不管是既遂仍是未遂,只要是为承继产业而施行了成心杀戮其他承继人的,丧夫其承继权;三、 承继人优待被承继人情节是否严峻,应从施行优待行为的时刻、手法、结果和社会影响等多方面确定;对被承继人优待情节严峻,不管其是否被追查刑事责任,都将损失承继权;承继人优待被承继人情节严峻,或许遗弃被承继人的,过后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而且得到被承继、被遗弃人的体谅、宽恕,不损失承继权;四、 承继人篡改、假造或许毁掉遗言,侵害了缺少劳动能力又无日子来源的承继人的利益,并形成其日子困难,情节严峻的,损失承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