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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人员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3 14:40

一、一方为出国人员,一方在国内,两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达成协议的,两边须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请求离婚挂号,并须供给下列证件和证明: 
甲、寓居在国内的中国公民 
(一)身份证和户口证明; 
(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三)离婚协议书; 
(四)结婚证。 
乙、出国人员 
(一)护照; (二)离婚协议书; (三)结婚证。 
当事人两边有争议的,能够向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述。 
  二、两边均为出国人员,且在我驻外使、领馆处理的结婚挂号,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育、产业处理达成协议的,两边须共同到原结婚挂号的我驻外使、领馆请求离婚挂号。寓居国不供认外国使、领馆处理的离婚挂号并答应当事人在该国离婚的,能够在寓居国处理离婚或回国内处理离婚。 两边有争议的,能够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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