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与中止执行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3:24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是民事诉讼过程中比较重要的内容,一起也是大多数人简单混杂、难以差异的内容。了解清楚这两者间的差异,有助于咱们对此有更深的了解。下面听讼网小编将为咱们具体阐明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的差异,期望会对您有所协助。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的差异
暂缓履行,是指履行程序开端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依据当事人、其他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决议对某一项或几项履行办法在规则的期限内供给担保暂缓履行的一种准则。依据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则以及履行实践的做法,暂缓履行建立应具有必定的条件:①当事人或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②必须有法律规则的现实的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履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规则,履行程序开端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议暂缓履行;③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供给相应的产业担保;④暂缓履行有必定的期限。
中止履行,是指民事诉讼中,现已开端的强制履行,因发作某种特别状况而暂时中止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止履行的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请求人表明能够延期履行;②案外人对履行提出确有理由的贰言;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逝世,需求等候承继人承继权力或许承担义务;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中止,没有确认权力义务承受人;⑤人民法院以为应当中止履行的其他景象。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相同之处是在履行程序开端后,因为法定事由的呈现,暂时中止履行程序;都是保持原有的履行作用;都是有条件康复履行。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不同之处:①发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发动暂缓履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关于正确适用暂缓履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则》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发动中止履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56条。②作出法律文书的组织和称号不同。暂缓履行由履行法院或许其上级法院作出,受托法院在托付法院告诉驳回案外人贰言、作出中止履行或许完结履行裁决期间能够作出暂缓履行决议],称号是暂缓履行决议书;中止履行由履行法院作出,受托法院无权作出中止履行裁决,称号是民事裁决书。③期限不同。暂缓履行的期限不得超越3个月,因特别事由需求延伸的,能够恰当延伸,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3个月。而中止履行未有期限约束。④康复履行的条件不同。暂缓履行的康复履行条件是暂缓履行期限届满或许作出决议暂缓履行的事由消失,中止履行康复的条件是中止履行的条件消除。
期望咱们的文章能够在您困惑的时分给到您一些协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律咨询。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的差异
暂缓履行,是指履行程序开端后,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职权或依据当事人、其他好坏关系人的请求,决议对某一项或几项履行办法在规则的期限内供给担保暂缓履行的一种准则。依据我国现有立法、司法解释的规则以及履行实践的做法,暂缓履行建立应具有必定的条件:①当事人或好坏关系人向法院提出请求或人民法院依职权提出;②必须有法律规则的现实的理由,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暂缓履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则》第一条规则,履行程序开端后,除法定事由外,人民法院不得决议暂缓履行;③当事人必须在指定的期限内供给相应的产业担保;④暂缓履行有必定的期限。
中止履行,是指民事诉讼中,现已开端的强制履行,因发作某种特别状况而暂时中止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止履行的状况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请求人表明能够延期履行;②案外人对履行提出确有理由的贰言;③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逝世,需求等候承继人承继权力或许承担义务;④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许其他安排中止,没有确认权力义务承受人;⑤人民法院以为应当中止履行的其他景象。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相同之处是在履行程序开端后,因为法定事由的呈现,暂时中止履行程序;都是保持原有的履行作用;都是有条件康复履行。
暂缓履行与中止履行不同之处:①发动程序的法定事由不同。发动暂缓履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关于正确适用暂缓履行办法若干问题的规则》的第3条、第7条、第9条;发动中止履行的法定事由体现在《民事诉讼法》的第256条。②作出法律文书的组织和称号不同。暂缓履行由履行法院或许其上级法院作出,受托法院在托付法院告诉驳回案外人贰言、作出中止履行或许完结履行裁决期间能够作出暂缓履行决议],称号是暂缓履行决议书;中止履行由履行法院作出,受托法院无权作出中止履行裁决,称号是民事裁决书。③期限不同。暂缓履行的期限不得超越3个月,因特别事由需求延伸的,能够恰当延伸,延伸的期限不得超越3个月。而中止履行未有期限约束。④康复履行的条件不同。暂缓履行的康复履行条件是暂缓履行期限届满或许作出决议暂缓履行的事由消失,中止履行康复的条件是中止履行的条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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