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论计算机软件版权保护模式下的利益平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05:22

论计算机软件版权维护模式下的利益平衡
——兼论“反向工程”的合理性及其约束
贺 玲
导言
计算机软件是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它凝聚了人们悉心研究与开发的时刻和精力。软件的开发研发一般需求较长的时刻,尤其是大型的软件开发,往往要投入很多的本钱,消耗很多的人力、物力,它具有高度的价值含量。一个优异的软件不只能够广泛应用于社会的各个范畴,并且对软件产业的开展有较强的推进作用。一起,它具有易仿制与易改编的缺陷,很简单被别人恣意的仿制盗用、篡改,因而,计算机软件的维护途径及力度备受软件界与法学界的重视。但是,为了到达计算机软件作为知识产权的终究意图——工程化、产业化、获得效益,咱们在着重软件维护的一起,也应当留意多方利益平衡,以期“双赢”之作用。有条件的将“反向工程”定位为合法,恰能反射出利益平衡原则在软件维护范畴的奕奕光芒。
谈及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所不能不提的事例
为了更好的了解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本文将罗列两个相关事例以澄清“反向工程”的意义及其与软件侵权的边界。
事例一:美国Sega Enterprises,Ltd v.Accolade.Inc案①
原告Sega公司是美国一家从事开发与出售电子游戏的公司,该公司开发出售的体系包含一个Genesis控制器和一些匣子。被告Accolade公司是美国一家小型的出产电脑游戏的公司,其部分产品能够在Genesis控制器上运转。Accolade公司为了使其游戏程序与Sega公司的该控制器兼容,于1989年对Sega公司的游戏程序进行了反汇编,一起对Sega公司图画处理程序也进行了反汇编,经过剖析了解汇编后的源代码。Accolade借此保证了自己开发和出售的游戏程序能在Sega公司的Genesis控制器上运转。
后Sega公司又为Genesis控制器开发了一个安全体系,妄图经过Genesis控制器来约束其他公司出产的游戏程序在该控制器上运转,使非经Sega公司编制的或非经其答应编制的游戏程序不能在Genesis控制器上运转,以到达独占市场的意图。被告为了使自己的游戏软件在未经Sega公司授权的状态下也得以运转,再次对Sega公司的游戏程序进行了反汇编,找到了安全体系的标识代码,然后在Accolade公司的一切游戏程序中均设置了安全体系的标识代码,所以Accolade公司的游戏程序依然能够在Sega公司的Genesis控制器上运转,并在市场上独立出售自己的产品,与Sega公司的产品和经Sega公司授权的第三方开发商的产品构成竞赛。Sega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后即向法院申述,以为Accolade公司对其游戏程序进行“反向工程”过程中进行的反汇编和仿制行为构成了对其程序的版权损害,而被告提出了对原告程序的仿制归于合理使用范围的抗辩。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