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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应该注意的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06:28
现在二手房子生意十分火,律师提醒您应该怎样留意一下在二手房生意中的圈套,这样才会维护咱们的合法权益。
1、产权状况圈套
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许行政机关依法查封,因在拆迁规模或许以其他方法约束房地产权力的”房子不得转让。别的,若房子仍设定典当,交易中心也不会处理此种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有的借款典当房产证上有典当章,有的则没有不查档案则不会发现。而上述两种状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子业主一般不会自动提及。如此,或许形成生意合同已签定,买方首期款也已付出业主后,在处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子不能转让,由此则或许给买方形成很大的丢失。
有的房改房属标准价(优惠价)单位有部分产权,出售时要先经单位赞同单位抛弃优先权才干出售。不经单位赞同出售无效。
有的是央产房没有经赞同上市房主就私行签合同出售,成果当然地不能办过户手续,最终是生意不成。
2、房子类型圈套
现在市面上的房子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假如这类使用房未获得产权证,未经产权单位赞同不能转让,不能办过户手续。相同,要防止购房人在处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丢失。
3、合同签定人圈套
众所周知,房子生意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子产权人签定。但若购房人忽略验证合同签定人是否是产权人,及该房子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不仔细检查他的授权托付 书,共有人赞同出售的书面材料,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产权人若以合同签定人未获得其托付为及共有人不知情为由,建议该合同无效,生意就无效。那么,购房人仅 能向合同签定人追查十分有限的缔约过失职责,丢失往往难以补偿。
4、交房手续约好不明圈套
有时,生意双方对预付款方法,办房产证都有清晰的约好,但却忽略了交房这一重要环节。
由此或许会涉及到交房的详细时刻及交房时相关费用的结算。若无详细约好,则或许呈现逾期交房,却无法追查业主违约职责的被动局面,及相关物业,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用结算不清的状况。
5、非寓居用房税费圈套
购买非寓居用房需缴税费的品种、数额与寓居用房有较大不同。非寓居用房要交印花税,城建,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费,和个人所得税及契税,税费远高于寓居用 房交的税费。房产交易中,若因为对购买非寓居用房应缴税费预算缺乏,则或许呈现大大超出购房人的原先预算或严重影响售房人对收益的预期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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