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拍卖的基本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4 18:56土地拍卖的根本程序
1、土地管理部门于揭露拍卖前30日宣布拍卖公告;
2、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并讨取有关文件;
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与竞买的有关材料,经审阅同意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收取竞买号牌;
4、在约好的时刻、地址并按以下程序揭露拍卖:(1).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方位、面积、用处、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2).发布拍卖起叫价;(3).竞买人按规则的方法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终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4).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5).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并交给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6).竞得人按规则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挂号,收取土地运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