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第71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3 22:40
司法考试历年真题是司法考试温习的重要材料,俗话说“做历年真题便是做未来真题”,关于司法考试历年真题需求引起高度重视。听讼网为考生整理了2016年司法考试真题及具体解析,供我们温习参阅。欢迎阅览了解。
71、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出资之事预备举办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严重,且其间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出资事宜表明贰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不该参与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若参与董事会人数缺乏,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星煌公司不能出资于坤诚公司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抉择事项所触及的企业有相相联系的,不得对该项抉择行使表决权,也不得署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相相联系董事到会即可举办,董事会会议所作抉择须经无相相联系董事过半数经过。到会董事会的无相相联系董事人数缺乏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项A正确,选项B过错。本案中,董事梁某的妻子是坤诚公司的副董事长,故梁某与抉择事项所触及的坤诚公司有相相联系,其不得对该事项抉择行使表决权,吴某也不得代梁某在董事会上就该事项表决。
选项C正确。若到会董事会的无相相联系董事人数缺乏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项D过错。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出资,不存在法律所制止的状况,故只需董事会表决经过,星煌公司就可以向坤诚公司出资。
71、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出资之事预备举办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严重,且其间一名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出资事宜表明贰言。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梁某不该参与董事会表决
B.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C.若参与董事会人数缺乏,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D.星煌公司不能出资于坤诚公司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抉择事项所触及的企业有相相联系的,不得对该项抉择行使表决权,也不得署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相相联系董事到会即可举办,董事会会议所作抉择须经无相相联系董事过半数经过。到会董事会的无相相联系董事人数缺乏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项A正确,选项B过错。本案中,董事梁某的妻子是坤诚公司的副董事长,故梁某与抉择事项所触及的坤诚公司有相相联系,其不得对该事项抉择行使表决权,吴某也不得代梁某在董事会上就该事项表决。
选项C正确。若到会董事会的无相相联系董事人数缺乏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选项D过错。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出资,不存在法律所制止的状况,故只需董事会表决经过,星煌公司就可以向坤诚公司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