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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15:57
在我国,公事员是在政府部门工作为国家服务的人员。假如在他们在依法履行职务的过程中遭到暴力阻止,则阻止其履行公事的人或许冒犯涉嫌波折公事罪。那么波折公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听讼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常识,供您参阅,期望能够协助到您。
波折公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略的客体: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红十字会等正常的公事活动;
2.本罪的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四种景象:(1)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2)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当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要挟办法阻止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4)成心阻止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要挟办法,但形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行为人只需具有前述四种景象之一的行为,即可构本钱罪。本罪中的“暴力”,是指对人身实施冲击或强制,如绑缚、殴伤、轻损伤等,但不包含重伤、杀戮在内。假如因行为人使用暴力形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逝世,则又冒犯了成心损伤罪或成心杀人罪,应依想像竞合犯的处分准则,从一重罪处分;
3.本罪的违法主体:本罪的违法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的片面方面:本罪的片面方面是成心。
听讼小编提醒您,通常情况下冒犯波折公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控制或许罚金。但是在科罪时,需求留意上述两条事项中提出的条件。期望能够协助到您,假如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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