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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解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5:05
一、概念
合同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采纳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真持平欺诈手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合同欺诈罪的构成要件
(一)违法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到达刑事责任年纪且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天然人均能构本钱罪,依《刑法》第 23l条之规则:单位犯合同欺诈罪等罪,对单位判处置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进行相关处置,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是在合同的签定和实行过程中发作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管是天然人仍是法人单位,均可成为合同欺诈罪的主体。
(二)违法片面要件
只能是成心的,而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资产的意图。
行为人片面上没有欺诈成心,只是因为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实行或所欠债款无法偿还的,不能以合同欺诈论处。。行为人片面上的非法占有意图,既包含行为人意图自己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含意图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欺诈成心发生的时刻,既或许是行为人施行行为的开始,也或许发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如签定合同之后,即行为人在签定合同的开始,并无骗得对方金钱的成心,可是,合同签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如货源、销路、商场行情改变等,致使合同无法实行,然后发生欺诈的成心,行为人有偿还才能而不肯偿还现已到手的对方的金钱,并然后采纳虚拟现实或隐秘真持平手法,欺诈对方,以到达并吞对方金钱的意图。
(三)违法的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为杂乱客体,即既侵略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产业所有权,又侵略了商场次序。本罪侵略的客体极为杂乱,既侵略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产业所有权,又侵略了商场次序。合同欺诈是行为人以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采纳欺诈的办法,隐秘现实真像,骗得对方资产,直接破坏了国家对经济的办理制度,严峻打乱了国家对商场的办理次序,它侵略的目标是国家对合同的办理制度、诚实信用的商场经济次序和合同当事人的产业所有权。因而,合同欺诈行为关于社会主义商场买卖次序和竞赛次序造成了极大的波折。
(四)违法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体现为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虚拟现实、隐秘本相,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关于以签定合同的办法骗得资产的行为,确定行为人是否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要害在于查清行为人有无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或许担保,成心制作假象使与之签定合同的人发生幻觉,“自愿”地与行哄人签定合同,然后到达骗得资产的意图,这是使用合同进行欺诈违法在客观方面的首要特征。详细包含以下几项内容:
1.行为人底子不具有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实行合同的实践才能,应当以签定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要差异两种状况: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虽无实践履约才能,但签约之前与别人有购买同一标的物的要约或合同,签约后因原订合同的一方毁约,致使后一个合同不能实行的,可视为有必定的合同实行才能;另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底子没有履约才能,只是是在签约后才去与第三方签定相同内容的购销合同,现实上又未实现,这种状况就不能确定行为人具有履约才能。假如不看签约时的实践履约才能,只是依据签约后的实行体现来作判别,很简单使违法分子蒙混过关。当然,还要留意差异底子无实行合同才能与有部分实行合同才能的边界,只要彻底没有实行合同才能的才能以欺诈罪论处。
2.采纳欺诈手法。欺诈手法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或许是单纯的不作为。欺诈手法体现为行为人虚拟现实或隐秘本相。虚拟现实,是指行为人假造不存在的现实,骗得被害人的信赖。其体现方式首要是:假充缔结合同必需的身份;偷盗、骗得、假造、变造签定合同所必需的法令文件、文书、制作合法身份、履约才能的假象;虚拟不存在的底子现实;虚拟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秘现实本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底子现实,其体现方式首要是:隐秘自己实践上不或许实行合同的现实,隐秘自己不实行合同的违法意图;隐秘合同中自己有责任奉告对方的其他现实。
3.使与之签定合同的人发生过错认识。这种过错认识是指对能够引起处置产业的现实状况的过错认识,而不是泛指上当者对案子的全部现实状况的过错认识,在合同欺诈违法中,上当者的过错认识是因为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在时刻次序上,欺诈在先,是上当者发生过错认识的原因。受哄人发生过错认识在后,是欺诈的成果。假如别人过错认识在先,行为人使用别人的过错认识获得资产,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而不能作为欺诈违法处理。假如行为人尽管采纳了欺诈手法,别人认识上也存在过错,并依据这种过错认识过错地处置了产业,但欺诈手法与过错认识之间缺少因果联络,也不能以合同欺诈罪论处。
4.被哄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定合同并实行合同责任,交给资产或许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别人因履约而交给的资产。
作为行骗者欺诈手法的经济合同,就其品种讲,一般有三种:
(1)签定买卖合同,骗得现金或什物。有五种状况:一是使用偷盗、假造或骗得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与别人签定合同;二是用已报废、失效的合同书、介绍信,假充有用的合同书、介绍信与别人签定合同;三是使用已吊销单位的名义及其印章、介绍信、合同书与别人签定合同;四是在条款上做手脚,使合同无法如期实行;五是在标的物上设陷井,使对方违约而不实行合同。
(2)使用承揽合同进行欺诈。行为人无承揽才能,以骗得金钱为意图,承揽工厂或某项工程,骗得很多金钱供自己浪费或一溜了之。
(3)使用联营合同骗得金钱。行为人底子无生产经营才能,使用与别人签定联营合同,骗得联营单位的金钱。使用经济合同进行欺诈的违法目标首要有:
(1)签定虚伪购销合同,骗得货品。有的假造证件、合同书与对方签定合同;有的假造银行或其他部分的担保书,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定合同;有的假造银行汇票,偷盗单位空白支票,使用失效的支票或言而无信引诱对方订合同;有的以洽谈事务、订购、协助别人推销产品为由,与对方签定合同,等等。行为人行骗时大都隐秘实在身份,以先提货、后付款为由,使用对方急于推销自已产品的心思,骗得货品。然后将货品贱价出售,私吞货款,或许将货品用于还账、作典当等。
(2)虚拟货源,签定空头合同,欺诈货款。有的假造上级主管部分的假批文作货源;有的以假造的提货单作货源;有的捉住对方急需某种紧俏物资和产品的心思,口头虚拟货源;有的成心让对方看不归于自己却谎称是自已的货,或底子无货可看,欺诈对方;有的则以假造的买卖合同作货源;等等。
(3)假造身份签定虚伪合同,骗得别人预付款或定金。使用这种办法进行欺诈的行为人有两种心思:一是只要将预付款或定金骗到手,就算功德圆满:另一是先骗得预付款或定金,然后如有或许骗到货款就持续骗得货款,没有或许就一走了之。
(4)以钓饵开路骗得别人钱物。有的违法分子为了到达骗得对方巨额资产的意图,以给付部分预付款为钓饵,一旦把对方的钱物置于白己的操控之下后,就溜之大吉,还有的以部分实行合同的手法骗得对方信赖,诱使对方进一步按合同交给资产,采纳放长线、钓大鱼的欺诈手法骗钱骗物。
(5)签汀假合同,骗得别人的活动费、好处费或提成费等,这些人同对方签定合同的真实意图不是为了骗得货品、货款,也不是为了骗得定金或预付款,而是为了一次性地骗得各种名义的费用,只要将这笔资产骗到手就远走高飞。这些人一般都假造身份、证件,自称能买到急需紧俏物资或以协助对方推销产品为钓饵,写对方签定虚伪买卖合同。
(6)以联合经商、出资、协作等名义,与别人签定合同,进行欺诈。运用这种办法进行欺诈的,行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盖下,以某公司、简场等的名义,假造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等,欺诈别人与之签定联合经营协议,骗得别人的金钱。
骗得资产不管呈现在签定阶段,仍是呈现在实行过程中均属合同欺诈行为。依据本法第224条的规则,这类行为一般包含以下几种景象:(1)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2)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以这些收据或证明作为自己能够实行合同的依据,以骗得对方当事人签定合同。(3)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5)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资产,首要包含: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实行合同又不交还,或许没有用作实行合同而无法返还;使用合同骗得资产用于赔偿债款,而没有实践履约;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用于浪费,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三、确定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边界
合同纠纷与合同欺诈罪有许多相似之处:榜首,两者都发生于民事往来过程中,而且都以合同方式呈现;第二,在实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则的责任都不实行或不彻底实行;第三,合同欺诈在客观上体现为虚拟现实或许隐秘现实本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诈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行为人片面上有无非法占有别人资产的意图,是差异两者的要害。
行为人的片面意图能够从以下几个方面调查:
1.调查行为人在签定合同时有无实行合同的才能。
2.看行为人在签定和实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诈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定合同后有无实行合同的实践行动。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今后是否乐意承当违约责任
5.调查行为人未实行合同的原因。
(二)本罪与欺诈罪及其他欺诈违法的边界
区别合同欺诈罪与欺诈罪及其他欺诈违法的边界要害在于欺诈行为是否是在合同签定、实行过程中发生的,是,则构成合同欺诈罪。
四、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4条的规则,结合刑法总则关于单位违法的处置,合同欺诈罪的处置为:
1、天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置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置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置金或许没收产业。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置金,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则追查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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