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化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13:52各区县劳作保证局,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组织:
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色,为进一步便利用人单位处理参保手续,简化操作,加速农民工参保工作进度,使更多农民工及早归入工伤保险和根本医疗保险的保证规模,现就依照 “低缴费、保当期、保大病” 准则参与根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参与工伤保险和根本医疗保险有关简化处理问题告诉如下:
一、修建企业部属项目工程经理部受企业法人委托后可作为农民工处理参与工伤保险和根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项目工程经理部处理参与工伤保险和根本医疗保险手续,由单位地点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并一起递送《企业法人授权书》和用于缴费的银行帐号。
二、以项目工程经理部为参保单位参与工伤保险的农民工,遭到事端损伤或患工作病后,由单位到处理参保手续的区县劳作保证行政部门、劳作能力判定组织、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请求工伤确定、劳作能力判定、核定工伤待遇的手续。
三、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个人的名字、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缴费人员类别的信息,由用人单位担任核实,并填入《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附件1)。
四、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处理参与根本医疗保险手续时,应当向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递送《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和《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单位信息收集表》(附件2)。
五、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准则上实施单位会集挑选两家定点医疗组织的定点就医处理办法,单位挑选的医疗组织,应当在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指定的定点医疗组织规模内挑选。农民工急诊就医或转诊转院,依照现行的根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则处理。单位会集挑选的两家定点医疗组织状况,由单位担任填入《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
六、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不再发放《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向用人单位发放《北京市根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以下简称《就医卡》,附件3)。《就医卡》依照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农民工缺乏100人的按2张发放,用人单位需求添加发放数量时,可向区县社会保险经办组织提出请求,经同意后可添加发放数量。
《就医卡》由市社会保险基金处理中心一致制造,效果与《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相同。《就医卡》主页内容由用人单位填写,内页内容由定点医疗组织在完结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后填写。《就医卡》一起加盖区县医疗保险经办组织专用章(钢印)和单位公章后有用。用人单位要妥善保管《就医卡》,不得丢失。《就医卡》不得外借、假造,不得滥竽充数就诊,如发现将依法处理。
七、农民工处理住院手续时应当一起出示自己身份证和《就医卡》,定点医疗组织仔细核实农民工身份证和《就医卡》后,还应当经过“96102”电话承认个人参保及地点单位足额缴费状况。定点医疗组织承认无误后,农民工住院发作医疗费用,依照根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则进行结算;不符合要求的,其医疗费悉数由农民工个人与定点医疗组织现金结算。
八、本告诉下发前农民工已按缴费薪酬基数2%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并在同一单位接连缴费的,仍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按原规则到定点医疗组织就医和处理住院医疗费用的结算。
九、本告诉自2005年11月1日起履行。
附件:1、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人员花名册
2、北京市农民工参与根本医疗保险单位信息收集表
3、北京市根本医疗保险农民工住院就医卡
北京市劳作和社会保证局二〇〇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