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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我省诈骗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9 06:15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底层人民法院,各省辖市人民查看院(查看分院)、县(市、区)人民查看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底层法院:
现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查看院关于我省欺诈违法数额确定规范的规则》印发给你们,请仔细遵照执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查看院
2013年9月29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查看院关于我省欺诈违法数额确定规范的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查看院关于处理欺诈刑事案件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2011〕7号)的规则,结合我省当时经济发展水平缓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欺诈违法案件数额确定规范规则如下:
欺诈公私资产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别离确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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