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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无证驾驶共同担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2:39

【事例】
1月6日电明知道别人没有驾驭证,还将车借给其开,成果发作交通事端。对此,重庆法院判定驾车人和车主承当平等职责。
2002年9月27日上午11时许,张某驾驭自己的一辆长安双排座车长安车从重庆渝北区麻柳沱镇回来途中,当车行进到当地一化工厂时,张某在明知同行的安某无驾驭证的情况下,仍是将车借给安某驾驭,随后车驶离路面翻到沟下发作交通事端,致使随车的别的两人受伤。在交警的掌管下,车建议某与两伤者达成了补偿协议。张某叫安某拿出了1万元赔付伤员、4440元用于付出轿车修理费,保险公司在本案交通事端发作后,理赔了6300余元给车建议某。
过后,安某向法院申述,要求车建议某返还其垫支的14440元。
【判定】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定安某除承当本事端现有的丢失5700元外,多给付的8739元应该由车建议某予以返还。判定后,车建议某不服,上诉至重庆市榜首中级法院。日前,此案经市一中院二审后维持原判。
重庆市一中院法官说,张某作为车主,在驾驭轿车过程中,将车交给没有驾驭资历的安某驾驭,而因为安某驾驭而发作交通事端,张某与安某均有差错。法院据此判定,原、被告两边应该承当平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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