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女性或夫妻共同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怎么办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07:34

事项称号 女人或夫妻一起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理
就事人类别 拟收养子女的女人或夫妻。
事项类型 行政服务
处理根据《关于出具收养、送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有关问题的告诉》
处理程序1.请求人到现居住地社区作业站收取《收养子女计划生育证明表》一式两份,照实填写后将《证明表》及规则材料交现居住地社区作业站,社区作业站在3个作业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定见。2.请求人持社区作业站核实过的《证明表》及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套交现居住地大街计生组织,大街在材料完全时应于5个作业日内进行核实并加具定见。3.大街计生组织将核实后的《证明表》及材料送交现居住区域人口计生局,区人口计生局应于5个作业日内进行核准,加具定见,并将《证明表》及材料反应大街计生组织。4.对经区人口计生局核准合格的请求人,大街计生组织将《证明表》一份及材料原件退回请求人,不符合生育条件的请求人应与大街计生组织签定计划生育保证书。
请求条件
供给材料请求人属女人或夫妻一起收养的,应供给计划生育服务证、全家户口簿及单位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患不孕症者要求收养子女的,另需供给区级以上医疗卫生组织判定患不孕症的证明。
处理时限 社区作业站3个作业日,大街计生组织5个作业日,区人口计生局5个作业日
处理地址 社区作业站、就事处计生作业组织、区人口计生局
处理方法 现场处理
处理时刻 星期一至五 早上9:00到12:00 下午14:00到18:00
联系电话 28826130
权利义务 请申办人供给个人实在材料。
收费规范及根据 免费
网上下载表格 无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