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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收饶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15:56

税收饶让是指寓居国政府对跨国交税人在非寓居国得到减免的那一部分税额,视同现已交纳,不再按本国规则的税率予以补征。
按照世界税收抵免的常规,除了在非寓居国交纳的税额超过了按寓居国税率核算的应交税款以外,跨国交税人在非寓居国出资的税负和在寓居国出资的税负,经过抵免今后,一般都是持平的。由于即便非寓居国税负原本低于寓居国的税负,寓居国在核算总的税额时,依然要补足征收。这种税负拉平的趋势,常常使发展中国家招引外国出资的尽力受到影响。由于发展中国家为了鼓舞外国出资,对外国出资者征收的所得税,可能在一守时期内给予减税或免税的优惠待遇。而作为发达国家的寓居国,假如不考虑这种状况,对非寓居国所减、免的税款加以补征,其成果就会使发展中国家为招引外资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失败。出资者并没有从中得到实惠,只不过将发展中国家所减、免的税款,转到资本输出的发达国家,增加了本输出国的财政收入罢了。为了使发展中国家对外国出资者减、免税的优惠办法,不因被出资国家补征而变得无效,能够选用税收饶让的办法。依据这个办法,资本输出的发达国家作为寓居国,不只对本国居民已纳的非寓居国税款给予抵免,并且对作为非寓居意图发展中国家,给予本国居民的减税或免税,也视同已交税款给予抵免。在一些欧洲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签定的双方税收协议中,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往往在必定的范围内(例如只限于预提税),以某种办法承受税收饶让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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