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4 16:04参与工作养老保险的目标有哪些?(1)参保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工作单位,包含在甬的部、省属工作单位和部队属工作单位;市政府发文清晰具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历的非工作单位。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在编的国家干部、聘任干部、固定制工人...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宁波市工作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方针有哪些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1、参与工作养老保险的目标有哪些?
(1)参保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切工作单位,包含在甬的部、省属工作单位和部队属工作单位;市政府发文清晰具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历的非工作单位。
(2)参保人员:工作单位在编的国家干部、聘任干部、固定制工人、劳作合同制工人和部队无军籍员工;市政府发文清晰具有工作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资历的非工作单位人员;改制工作单位“两保”人员及挑选持续参与工作单位养老保险人员;离休、退休人员(包含改制工作单位退休人员);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则处理退职的人员。
2、个人缴费基数是怎么确认的?
已参保的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自己上年月平均薪酬;初次参保的在职人员(包含学生分配、军转安顿、从企业或市外调入等)缴费基数为自己起薪之月的薪酬总额。
按个人月平均薪酬核定的缴费基数超越当地工作单位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薪酬300%以上的,按300%为基数计缴;低于60%的,按60%为基数计缴。其间,非工作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当地工作单位在职人员上年月平均薪酬。
3、工作养老保险单位及个人缴费份额是多少?
工作单位在职人员均按自己上年度月平均薪酬总额的4%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单位按本单位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21%交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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