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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再审案件应遵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7 03:40
我国刑事案子的审判有严厉的监督程序,契合条件的刑事案子要按规则进行再审,刑事案子再审要遵从必定的程序,只要契合规则的才干进行再审,那么审理再审案子应遵的程序是什么,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审理再审案子应遵的程序
1.开庭
合议庭应当核实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何时因何案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判,在服刑中有无重新犯罪,有无弛刑、假释,何时刑满释放等景象。
开庭审理前,抵达开庭地址后,合议庭应当查明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基本状况,奉告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享有辩解权和最终陈说权,制造笔录后,别离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
开庭审理时,审判长宣告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公诉人、辩解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奉告当事人、法定代理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力。
2.法庭调查
人民法院决议再审的,由合议庭组成人员宣读再审决议书。依据检察院提出抗诉进行再审的,由公诉人宣读抗诉书。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述的,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解人陈说申述理由。
控辩两边就案子的现实、依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别离进行陈说。合议庭对现实、依据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概括,予以承认。
特别重视:开庭后,除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有利的外,人民法院不再接纳新依据。在审判长掌管下,控辩两边对提出的新依据或许有贰言的原审据以科罪量刑的依据进行质证。
3.法庭争辩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述的,先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解人宣告辩解定见,然后由公诉人讲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讲话。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述的,先由被害人及其代理人讲话,然后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解人宣告辩解定见。
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先由公诉人讲话,然后由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及其辩解人宣告辩解定见。
既有申述又有抗诉的,先由公诉人讲话,后由申述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许辩解人讲话或许宣告辩解定见,然后由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许辩解人讲话或许宣告辩解定见。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解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答应,能够相互争辩。
4.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依据控辩两边举证、质证和争辩状况,能够当庭宣告认证成果。
特别重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子,应当依法作出判定、裁决;顺便民事部分能够调停结案。
二、哪些再审案子需求开庭
下列再审案子,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1)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的;
(2)依照第二审程序需求对现实或许依据进行审理的;
(3)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
(4)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加剧惩罚的;
(5)有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景象。
下列再审案子能够不开庭审理:
(1)原判定、裁决确定现实清楚,依据的确、充沛,但适用法律过错,量刑畸重的;
(2)1979年《刑事诉讼法》实施曾经裁判的;
(3)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原审自诉人现已逝世、或许损失刑事责任能力的;
(4)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在交通非常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监狱服刑,提押到庭确有困难的;但检察院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征得检察院的赞同;
(5)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议再审,按“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在开庭7日曾经告诉检察院”的规则,经两次告诉,检察院不派员出庭的。
归纳上面的介绍,关于契合条件的刑事案子也能够不必开庭再审。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哪些再审案子需求开庭的法律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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