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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商业秘密保护方案的设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9 11:00

商业隐秘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它既有特定的内容,也有特定的表现形式。两个方面的特定化反映了企业对自己商业隐秘的真实利益地点或已采纳了必要的维护办法。两者缺一不可。商业隐秘维护计划的规划应环绕该特性进行。
一、将商业隐秘的内容特定化。
这一作业既是为了企业自身的作业效率,使企业的非商业隐秘信息经过灵敏、便利、方便的方法在企业内部传递,也是为了商业隐秘维护的精确性,增大真实触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商业隐秘的维护力度。实践中,有的企业恣意将其不愿为别人知道的信息内容宣告为商业隐秘,而不论其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内容,这种做法的成果是片面的扩展维护规模,约束了员工的自在,徒增胶葛和烦恼;当然,还有的企业因为不知道自己的隐秘地点,而不能采纳必要的保密办法。
为此,企业应定时或不定时的对企业信息进行概括收拾,确认企业真实应该列入商业隐秘维护的内容。
二、企业商业隐秘的思维维护——特定化声明。
原本应该作为商业隐秘维护的信息内容,有的企业往往想当然的以为某类信息内容便是商业隐秘,而不采纳必要的办法加以维护,成果泄密今后也不能得到法令救助。
特定化声明,作为企业建议商业隐秘的标志,它是指企业经过必定的方法声明自己的某项技能或业务信息是商业隐秘。这种声明有必要是特定化的。能够特定到与企业具体某一项技能、某一项业务有关的一切信息内容,也能够特定到某一项技能、某一项业务的核心内容。由此可见,这儿的特定化是相对的,但无论如何,假如不特定,就不能以为企业有商业隐秘和对商业隐秘采纳了必要的保密办法。如,有的企业在与雇员的劳作合同和企业的管理准则中有一般保密条款的约好或规则,但当发作胶葛时,法院不会以此以为企业已采纳了保密办法。因为单凭这些条款不能以为企业已奉告员工具体什么是商业隐秘,员工莫衷一是。
企业商业隐秘的特定化声明可经过以下几种方法:
1.1、在劳作合同的保密条款中,结合企业的实践,声明并具体罗列企业的商业隐秘事项;
1.2、专门拟定劳作守则或保密守则或相似的相关准则,声明并罗列企业的商业隐秘事项。选用这种方法应留意有员工的确看到或了解到该准则规则的记载;
1.3、在有关商业隐秘内容或信息的载体上作商业隐秘标志或警示;
在我国现行商业隐秘维护准则下,因为企业规模、企业管理水平缓企业自身的商业隐秘认识等方面的原因,以上几种方法中,企业挑选更多的是1.1、1.2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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