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交易中可能会有哪些物业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07:51我们应该都知道房产交易的进程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那就是物业交割,可是买卖双方在这时或许会发作胶葛,也许是售房者的原因,也许是购房者的原因,还也许是物业自身就存在问题。那么,今日就想来看看房产交易中或许会有哪些物业问题?
一、预交物业费没有根据
许多买了房的业主们都会碰到这样的状况,在验房时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预交一段时间的物业费,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没有根据的。依照规则,物业管理公司不得违反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志愿提早收费;经赞同能够预收的,预收期不得超越6个月,对此,若是物业公司没有出示政府行政部门赞同文件,能够拒交。
二、以业主个人信息获利
一些物业公司从自己地点的房产企业中接过业主名录,里边往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这些手中把握了业主信息的物业人员,有时会悄悄把名录复印出来向有需求的公司兜销,以此获取私益。
三、业主享受的“免费保修期”很短
业主家中的墙面、地上、门窗、管道、灯具和电器开关,一般都有2个月到1年的保修期,但开端日期是从工程竣工检验合格之日开端核算的。所谓的免费修理,其实只不过是个幌子,有时甚至在业主还没买到房子的时分就现已过期了,只要供热、防水、各类管道等设备的保修期相对长一些,在2至5年左右。
四、设备保护费被私吞
关于一个小区而言,一段时间内的保护职责都归设备厂商,至少三到五年内也不容易出大的毛病,因而这期间的物业费多一半都被物业赚走了。比方小区绿化费,在业主入住时物业公司就开端收取,但假如绿洲在入住时没有建成,那么这笔费用就流入了物业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绿洲建成了,绿化费照收不误。
五、公共设备的收益去向不明
《物权法》规则,电梯间、外墙等归于公共设备,产权归整体业主一切,这些共用场所要运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赞同,其收入也应归整体业主一切。也就是说,电梯间、大堂进口往往都有替换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收入是归于使用公共空间运营所得,理应归整体业主一切,但是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业主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怎么花掉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