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事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和运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0 00:13
一、刑事依据的搜集:指公安司法机关和律师为了证明案子现实,依照法定规模、程序搜集依据资料的法令活动。
1.依据搜集的意图:为了照实反映案子本来面目。
2.依据搜集的主体:
A.公安司法人员;
B.律师。
3.依据搜集要求:
(1)合法性:要求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2)及时性;
(3)深入细致;
(4)深入实际,采纳专门手法和依靠大众相结合的根本办法;
(5)实在性要求:客观全面;
(6)法院对单位、个人供给的依据应当出具收据:
A.注明依据称号、收到时刻、件数、页数、是否原件等;
B.由书记员或审判员签名。
二、依据保全:
1.依据保全的意图:
A.坚持依据的实在性和完整性;
B.使依据具有法令上效能。
2.依据保全的办法:
A.言词依据:首要选用录音、笔录办法保全;
B.一般依据:应开列清单、附卷保存、同案移交;
C.痕迹:选用不同的办法保全。
三、刑事依据的检查:
1.检查内容:
A.对每个依据逐个检查核实;
B.对案子悉数依据归纳审阅。
2.检查过程:
A.独自【按时刻、主次次序】检查;
B.纵向、横向比照检查;
C.归纳检查。
3.检查办法:
①辨别法;
②比照法;
③验证法;
④印证法;
⑤质证法;
⑥对质法等。
四、刑事依据的运用:
1.重依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准则。
2.禁止刑讯逼供。
3.全部依据有必要【通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验事实,才干作为定案依据。
4.案子现实清楚并有相关依据证明。
5.有必要忠诚于现实真相的准则。
6.运用直接依据规则:
A.彼此依靠性;
B.关联性;
C.排他性。
1.依据搜集的意图:为了照实反映案子本来面目。
2.依据搜集的主体:
A.公安司法人员;
B.律师。
3.依据搜集要求:
(1)合法性:要求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2)及时性;
(3)深入细致;
(4)深入实际,采纳专门手法和依靠大众相结合的根本办法;
(5)实在性要求:客观全面;
(6)法院对单位、个人供给的依据应当出具收据:
A.注明依据称号、收到时刻、件数、页数、是否原件等;
B.由书记员或审判员签名。
二、依据保全:
1.依据保全的意图:
A.坚持依据的实在性和完整性;
B.使依据具有法令上效能。
2.依据保全的办法:
A.言词依据:首要选用录音、笔录办法保全;
B.一般依据:应开列清单、附卷保存、同案移交;
C.痕迹:选用不同的办法保全。
三、刑事依据的检查:
1.检查内容:
A.对每个依据逐个检查核实;
B.对案子悉数依据归纳审阅。
2.检查过程:
A.独自【按时刻、主次次序】检查;
B.纵向、横向比照检查;
C.归纳检查。
3.检查办法:
①辨别法;
②比照法;
③验证法;
④印证法;
⑤质证法;
⑥对质法等。
四、刑事依据的运用:
1.重依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准则。
2.禁止刑讯逼供。
3.全部依据有必要【通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验事实,才干作为定案依据。
4.案子现实清楚并有相关依据证明。
5.有必要忠诚于现实真相的准则。
6.运用直接依据规则:
A.彼此依靠性;
B.关联性;
C.排他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