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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4 19:01

一、申办条件
购买本市具有一切权的住宅,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银行处理个人住宅按揭告贷,并已归还首月应还款本息且没有逾期的告贷人及爱人,均可处理托付逐月提取住宅公积金归还个人住宅告贷。
二、处理程序
1.请求人带着相关资料到告贷银行请求
2.告贷银行当场审阅
3.经审阅符合规定的,当场签约(一切请求人均应参与签字)
三、供给的资料
(一)根本资料
1.《厦门市逐月提取住宅公积金还贷托付请求表》:下载或到告贷银行收取,填写后由单位盖公章或财政专用章;
2.请求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告贷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还款代扣账户(卡或存折)原件;
5.告贷银行盖章承认的《购房合同》或《土地房子权证》复印件。
(二)依据不同景象,还应别离供给以下资料:
1.请求人为告贷人爱人的,应供给夫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或夫妻在同一户内的居民户口簿或地点居委会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住宅告贷与住宅公积金缴交不在同一银行的,请求人应供给住宅公积金缴交银行出具盖章的个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查询单原件;
3.托付别人代理的,应供给经公证的托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处理时限:即时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请求人签定《厦门市逐月提取住宅公积金还贷托付协议书》后,请求人住宅公积金账户内本来总存的余额可同时用于逐月还贷,但不能再以其它原因提取其住宅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2.请求人归还首月告贷本息后可直接处理逐月主动还贷。需先处理按年还贷的,办完按年还贷审阅手续后,即可处理逐月主动还贷;
3.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每月20日前将托付人的住宅公积金转入告贷人的还款代扣账户内。因为单位缴交住宅公积金的时刻和金额不确定,请求人应在每月代扣还款日之前及时查询代扣账户余额状况,如账户余额缺乏还贷时,须存入满足资金以确保按月足额还款,以防止代扣账户扣款缺乏形成告贷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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