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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共同犯罪有哪些情况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2 04:05
【一起犯罪】
贪婪一起犯罪的几种状况
贪婪一起犯罪,是指两个以上具有贪婪罪主体资格的人,使用职务便当,或许具有贪婪罪主体资格的人,不具有贪婪罪主体资格的人使用其间具有贪婪罪主体资格的人的职务便当,一起成心施行贪婪犯罪行为。这儿的“具有贪婪罪主体资格的人”,是指能够独立构成贪婪罪的主体,包含刑法第93条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托付办理、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这儿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详细包含四种人员:(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事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事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事的人员;(4)其他按照法令从事公事的人员。
笔者以为,贪婪一起犯罪依据其主体身份的不同能够分为以下三种状况:
1、主体都归于国家工作人员,彼此使用职务便当或许别离使用自己的职务便当,彼此配合、彼此使用,一起施行贪婪行为的;
2、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内外勾通一起施行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3、具有特定身份者与国家工作人员彼此勾通,使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当非法占有公共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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