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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按揭贷款需要知道哪些事情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7:17

转按揭告贷是指:二手房按揭告贷的一种方法,是建设银行向购买已在我行处理按揭告贷但告贷本息没有还清且《土地房子权证》已办好的二手房的个人客户发放的告贷。
一、告贷用处
用于付出二手房购房款。
二、告贷目标
年满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并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的中国公民。
三、告贷条件
1、告贷人持有用身份证件;
2、告贷人已卖房人签定合法有用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购房意向书,有所购房产总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
3、告贷人有安稳、合法的收入来历,有如期归还告贷本息的才能;
4、可以供给建行认可的担保;
5、告贷人在建行开立存款帐户(或处理龙卡);
6、建设银行规则的其他条件。
四、告贷额度
告贷额度最高为所购二手房总价款的70%,但单笔告贷金额最高为150万元。
五、告贷期限
告贷期限最长为20年。
六、告贷利率
告贷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告贷利率和建行有关规则履行。
七、告贷人应供给的材料
(告贷人应对所供给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彻底职责)
1、告贷请求书(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婚者应当供给婚姻关系证明和爱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证明告贷人具有还款来历、还款才能的资信材料,如薪资证明、纳税单、银行存折(单)、有价证券、出资证明、具有其他产业的证明;
4、购房合同或意向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房产的评价报告书;
6、供给其它抵(质)押作为阶段性担保的,提交典当物或质押产业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有权处置人包含爱人赞同典当或质押的书面声明。
八、告贷处理程序
1、经建行赞同,卖房人(原按揭告贷人)与买方(二手房按揭告贷请求人)进行房产交易,签定购房合同或意向书;
2、向建行提出告贷请求,并提交相关材料;
3、建行对告贷人进行资信查询、检查后,告诉告贷人检查成果。建行赞同告贷的,与告贷人、担保人签定合同,与卖方签定《楼宇按揭告贷弥补合同》,卖方将告贷金额缺乏归还卖方尚欠告贷本息的差额部分清偿。
4、告贷人托付建行与卖方处理房产交易过户、典当挂号、房产稳妥等手续;
5、建行获得《土地房子他项权证》后,将告贷资金划入卖方在原告贷网点的按揭告贷帐户及相关帐户,用于归还卖方所欠按揭告贷本息,剩下金钱再划入卖方在建行开立的帐户。
6、告贷人如期归还告贷。需处理典当挂号、房产稳妥等手续的,费用均由告贷人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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