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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可以享受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9 04:30

临沂市某公司员工小刘,与男友同居后一向未办理成婚登记手续,在未获得准生核准的情况下生育一子。公司奉告小刘,因她违反了计划生育方针,禁绝休产假,也不能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小刘觉得冤枉,就到当地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提请裁定。裁定委终究判决,单位不给小刘报生育稳妥待遇的决议契合生育稳妥方针规则,但要答应小刘休产假,且产假不得少于90天。
《劳作法》第7章规则,国家对女员工施行特别劳作保护,女员工生育享用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山东省企业员工生育稳妥规则》第12条规则:“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间产前度假15天,难产的添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添加15天,晚育的添加60天”。《山东省企业员工生育稳妥规则》第10条规则:“具有下列条件的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一)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或许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依照规则参与生育稳妥并为该员工接连足额缴费一年以上。”据此,小刘休产假的恳求应当同意,但由于是她在未办理成婚登记手续、未获取准生核准的情况下生育,不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因而不享用生育稳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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