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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性骚扰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2 01:10
 1、行为的片面意图包含性要求或许触及性的意图
即行为者施行性打扰的行为的片面方面有必要含有性的意图,而这种行为又是为被损害人所不欢迎、不愿意、不感兴趣的行为。可是,鉴于我国的国情,社会公共场合如车站、广场等大型场所往往因为条件有限,拥堵、擦撞在所难免,所以应该采纳严峻的确定规范。
2、行为方法的确定
从广义上讲,强奸、强制猥亵、凌辱妇女对妇女也是一种打扰,从但程度上看把它称作性损害更为适宜,所以《刑法》对它采纳更为严峻的处分。性打扰是相对较轻的一种性侵犯行为。性打扰通常是打扰者向被打扰者做出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言语或行为,包含身体触摸、言语、图文展现、目光及姿态等,如:讲黄色笑话、指手画脚、展现色情图片、刊物及用品,问询性隐私、约会、色迷迷的眼光、性姿态、身体触碰、露出性器官等。
3、性打扰的场合界定
性打扰可分为三种状况:一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上级对下级、雇主对职工或搭档之间的性打扰行为;二是职工在为单位作业中,遭受顾客性打扰的景象;三是公共场所,例如公共汽车上,陌生人之间的性打扰行为。榜首、二类景象能够总称为作业场所性打扰,而后者可称之为公共场所性打扰。
4、性打扰的目标既包含女人,也包含男性;既包含异性,也包含同性
在我国,女人对男性施以性打扰的景象,尽管未曾见过明文记载,可是近年来也时有发生。所以咱们应该学习国外性打扰概念发展的趋势,使其更具有前瞻性,亦将上述状况归入性打扰研讨领域。使咱们未来对性打扰的法令规制包括面尽可能广大一些,避免遗失。
5、对性打扰结果的要求,不该过于严峻
弱化构成要件的要求,以扩展性打扰概念的包括规模,以有利于救助受害人,是性打扰概念外延演化的根本趋势。笔者以为,我国对性打扰法令领域的界定也应该采纳这种情绪。不管性打扰行为是否给受害人形成有形的利益丢失,只需依一般正常人的客观规范,该行为可能使受害人遭受心思或生理上的损伤,即契合性打扰行为所要求之结果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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