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要提供哪些资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3 06:27房地产典当合同自签定之日起30日内,典当当事人应当到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房地产典当合同自典当挂号之日起收效。
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应当向挂号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典当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典当挂号请求书;
(三)典当合同;
(四)《国有土地运用权证》、《房子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子还必须提交《房子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赞同典当的的证明;
(五)能够证明典当人有权设定典当权的文件与证明资料;
(六)能够证明典当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挂号机关以为必要的其他文件。挂号机关应当对请求进行审阅,凡权属清楚,证明资料完全的,应当在受理挂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书面答复。以依法获得的房子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当在原《房子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力记载后,由典当人收执,并向典当权人颁布《房子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许在建工程典当的,挂号机关应当在典当合同上作记载后,从头处理房地产典当挂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