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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违法行为处罚的依据、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1 23:31

税收违法行为应该遭到处分。下面听讼网小编就带价值去了解一下税收违法行为处分的依据、规范,期望能为各位读者回答疑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第86条之规则,对五年内被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应给予行政处分。具体规则如下:
一、违背税务处理根本规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第六十条 交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照规则的期限申报处理税务挂号、改变或许刊出挂号的;
(二)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帐簿或许保管记帐凭据和有关材料的;
(三)未依照规则将财政、管帐制度或许财政、管帐处理方法和管帐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检的;
(四)未依照规则将其悉数银行帐号向税务机关陈述的;
(五)未依照规则设备、运用税控设备,或许损毁或许私行改动税控设备的。
交税人不处理税务挂号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处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交税人未依照规则运用税务挂号证件,或许转借、涂抹、损毁、生意、仿制税务挂号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交税人未依照规则处理税务挂号证件验证或许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则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许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据及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不合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许假造完税凭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按规则进行交税申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处理法》第六十二条 交税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处理交税申报和报送交税材料的,或许扣缴义务人未依照规则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陈述表和有关材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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