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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20:18
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的特征
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职责
承包合同的停止承包合同的概念
承包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结必定作业,并将作业效果交给他方,他方承受作业效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提出作业要求,按约好承受作业效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是定作人;按指定完结作业效果、收取酬金的一方是承包人。
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所以一人,也可所以数人。在承包人为数人时,数个承包人即为一起承包人,如无相反约好,一起承包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职责。
承包合同的特征
承包合同是诺成、有偿、双务、非要式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结必定的作业并交给作业效果为标的。在承包合同中,承包人有必要依照定作人的要求完结必定的作业,但定作人的意图不是作业进程,而是作业效果,这是与单纯的供给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依照承包合同所要完结的作业效果可所以膂力劳动效果,也可所以脑力劳动效果;既可所以物,也可所以其他产业。
2.承包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承包合同是为了满意定作人的特别要求而缔结的,因而定作人对作业质量、数量、标准、形状等的要求使承包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意定作人的特别需要。
3.承包人作业具有独立性。承包人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劳力等完结作业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办理,独立承当完结合同约好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职责,在交给作业效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作业条件意外恶化危险所形成的丢失承当职责。故承包人对完结作业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危险的职责亦可相应减免。
4.承包合同具有必定人身性质。承包人一般有必要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劳力等完结作业并对作业效果的完结承当危险。承包人不得私行将承包的作业交给第三人完结,且对完结作业进程中遭受的意外危险担任。
承包合同具有多种多样的详细办法。依照合同法第251条的规则,承包包含加工、定作、修补、仿制、测验、查验等作业,因而也就有相应类型的合同。
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职责
(一)承包人的职责
1.按约好完结作业。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好的时刻、办法、数量、质量完结交给的作业。这是承包人的首要职责,也是其取得酬金应付出的对价。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能和劳力亲身完结约好的作业,未经定作人赞同,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首要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承包人将承包的辅佐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或依约好将承包的首要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承包人就第三人的完结的作业对定作人担任。
2.供给或承受原资料。完结定作所需的原资料,能够约好由承包人供给或由定作人供给。承包人供给原资料的,应按约好选购并承受定作人查看;定作人供给的,承包人应及时查看,妥善保管,并不得替换资料。
3.及时告诉和保密的职责。关于定作人供给的原资料不契合约好的,或定作人供给的图纸、技能要求不合理的,应及时告诉定作人。关于完结的作业,定作人要求保密的,承包人应保存隐秘,不得留存仿制品或技能资料。
4.承受监督查看。承包人在完结作业时,应承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查验,以确保作业契合定作人的要求。
5.交给作业效果。承包人完结的作业效果,应及时交给给定作人,并提交与作业效果相关的技能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在定作人未按约好给付酬劳或资料价款时,承包人得留置作业效果。
6.对作业效果的瑕疵担保。承包人交给的作业效果应契合约好的质量,承包人对已交给作业效果的荫蔽瑕疵及该瑕疵所形成的危害承当职责。交给的作业效果有荫蔽瑕疵,查验时用一般办法或约好的办法不能发现,查验后在使用进程中露出或致定作人或第三人受危害的,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好或法令的规则,承当危害补偿职责。
(二)定作人的职责
1.依照约好供给资料。合同法规则,由定作人供给资料的,定作人应依照约好供给资料。
2.付出酬劳。定作人应依约好的期限和数额向承包人付出酬劳;合同中对付出期限约好不明确的,按买卖常规;如还不能确认,应依一起实行准则给付酬金。
3.帮忙职责。为了使承包人及时完结作业效果,定作人应依约好及按诚笃信用准则,活跃帮忙承包人作业。定作人不实行帮忙职责的,承包人有权顺延实行期限,并在定作人对所供给的不契合要求的原资料及图纸等回绝补正时有合同免除权。
4.查验并受领作业效果。对承包人完结并交给的作业效果,定作人应及时查验,对契合约好要求的,应承受该作业效果。超越约好期限收取定作物的,定作人负受领拖延职责。
承包合同的停止
承包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详细形状,合同停止的一般规则也适用于承包合同。但承包合同是以当事人之间的信任联系为根底的,当合同实行中,这种信任联系受到破坏时,法令答应当事人免除合同。因而,承包合同当事人除了能够根据一般的合同免除原因免除合同外,还有以下特别的法定停止合同的原因:
1.承包人免除权。关于定作人不实行帮忙职责的,承包人可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实行,定作人逾期仍不实行的,承包人有权免除合同。
2.定作人免除权。承包人未经许可将首要的承包作业交由第三人完结的,定作人能够免除合同。定作人恣意免除合一起,对免除合同形成承包人的丢失,应负补偿职责。(来自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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