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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和逮捕有哪些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5 21:08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案子状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继而拘留、拘捕)、或许监视居住。拘传是传唤到派出所查验问询,一般是不超越24小时,契合条件的就会拘留,派出所就把人送到看守所了。拘留通知书和拘捕通知书都会邮寄给家族。拘留和拘捕两种办法犯罪嫌疑人是要被拘押在看守所的,彻底约束人身自在。监视居住相对来说有自在,由于不是在看守所而是公安机关指定的或许是自己居所。取保候审则能够正常日子、作业,但也需求恪守一些规则,比方不能随意脱离居住地,确保随传随到,改变联系方式要随时报告等。拘留到期(最长3天)后就需求改变办法,或许是拘捕,或许是取保,监视居住。但不管变为哪种办法都不等同于案子现已完毕,而是需求持续诉讼程序。案子到检察院后一般持续取保候审,到法院审判后决议仍是收监。拘留今后,一般是在三天、七天、或许一个月报请检察院批准拘捕。检察院在审阅后会做出批准拘捕或不予批准拘捕的决议。假如检察院以为依据还不行足够,或许做出不予批准拘捕额决议,那么对需求拘捕而依据还不足够的,能够取保候审或许监视居住。也就是说不批捕的话立刻就要放人。改变强制办法今后,公安机关以为检察院做出的决议不正确,能够请求复议,也能够持续弥补搜集依据,并依照程序的期限,将案子报检察院检查,就是说有或许又被拘捕,也或许不予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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