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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放弃继承权是否应以书面形式表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23:28
近来,市民崔先生致电媒体替他老姨咨询遗产承继的问题。崔先生称,他的姥爷前不久逝世了,生前一向瘫痪在床,平常都是由崔先生的老姨在照料。姥爷逝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子,崔先生的母亲和舅舅们都决议房子由条件不太好的老姨承继,他们全都抛弃承继遗产。
但是最近崔先生的老姨有些忧虑,惧怕兄弟姐妹们的口头抛弃承继遗产事后又懊悔,她想问问是不是他们兄弟姐妹之间应该写个协议?
解说:崔先生老姨的忧虑是有必要的,由于像此类因承继爸爸妈妈遗产问题兄弟姐妹之间产生矛盾胶葛的有许多,其间也有一些开端口头抛弃承继权事后又懊悔的比如。因而崔先生的母亲和他的舅舅们能够向老姨出具一份抛弃承继权的书面声明,该书面声明只需要单独行为,不必承继人之间缔结相关协议。书面声明只需说清抛弃承继权的问题就能够了。
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规则:承继人抛弃承继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承继人表明。用口头方法表明抛弃承继,自己供认,或有其它充沛依据证明的,也应当确定其有用。涉及到房产问题,承继人应该到房管部分处理房子过户手续,也或许需要到公证机关出具承继权证明等。崔先生的老姨可根据公证机关的要求处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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