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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既约定定金又约定违约金可以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10:11
在合同的签定中,有时会约好必定的定金或许违约金,那么合同中既约好定金又约好违约金能够吗,关于违约金和定金的一起适用的法令规则有哪些呢?下面,为听讼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违约金和定金的一起适用的法令知识,供我们学习参阅。
一、违约金和定金的一起适用
(一)法令规则
1、所谓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法,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实行而预先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金钱。依据定金详细性质,定金一般包含立约好金、成约好金、违约好金宽和约好金。
违约好金,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约好,一方向另一方交给定金,作为其实行合同的担保,假如假如收取定金一方不实行,应当向付出定金一方双倍归还定金,假如付出定金一方不实行合同,则收取定金一方有权没收定金。
解约好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好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存合同免除权的价值的定金。假如当事人要解约,则将以丢失定金或许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即交给定金的当事人能够抛弃定金以免除合同,而承受定金的当事人也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以免除合同。
顺次拜见《担保法司法解释》榜首百一十五条、榜首百一十六条、榜首百一十七条和《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所谓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预先设定的或法令直接规则的,在一方不实行合一起或实行合同职责不符合合同约好时,给付另一方必定数额的金钱。依据违约金性质不同,可分为惩罚性违约金、补偿性违约金。
惩罚性违约金,是固有意义上的违约金。此种违约金于违约时,债款人除须付出违约金外,其他因债之联系所应负的全部职责,均不因之而受影响。债权人除得恳求违约金外,还能够恳求债款实行或许不实行所生之危害补偿。
3、补偿性违约金是当事人两边预先估量的危害补偿总额,又叫做危害补偿额的预订。因为债权人于对方违约而恳求危害补偿时,须证明危害及因果联系。此种违约金,相当于代替实行,则恳求此种违约金之后,便不能够再恳求债款实行或许不实行的危害补偿。
(二)定论
1、因为违约好金和惩罚性违约金在意图、性质、功用等方面基本是相同的,都有惩罚性效果,假如并用会加剧违约方的职责,对违约方是十分不公平的。故二者不能并用,而应由守约方挑选适用。由此,《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四条规则:“当事人能够约好一方违约时应当依据违约状况向对方付出必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够约好因违约发生的丢失补偿额的计算方法。”此违约金的性质为补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六条规则:“当事人既约好违约金,又约好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能够挑选适用违约金或许定金条款。”该违约金应为补偿性违约金,定金应为违约好金。
2、因为《合同法》奉行自愿准则,当事人依然能够清晰约好惩罚性违约金,只需此种条款不违背法令的强制性规则,便依然有用。当然,假如当事人的约好不清晰,准则上推定为补偿性违约金。《担保法司法解释》榜首百一十七条:“定金交给后,交给定金的一方能够依照合同的约好以丢失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能够双倍返还定金为价值而免除主合同。对免除主合同后职责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则。”依据该条规则,当事人是能够定金为价值免除合同的,而不管合同实行是否构成违约,因而解约好金和违约金在意图、性质、功用等方面是有差异的,二者能够并用。
因而,定金与违约金不能一起适用并不是肯定的,而是相对的。只需对违约金的性质、定金的性质予以清晰约好,在某种景象下是能够一起适用的。
二、注意事项
1、合同中对违约金性质约好不明的,应视为补偿性违约金。
2、合同中对定金性质约好不明的,不该视为解约好金。拜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第二十三条榜首款。
3、合同当事人可依自愿准则,约好惩罚性违约金。
4、补偿性违约金与违约好金不行一起适用。拜见《合同法》榜首百一十六条;《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的告诉》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5、解约好金能够与违约金一起适用。拜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的告诉》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6、合同中未清晰约好定金为解约好金时,违约方乐意以承当定金丢失为价值免除合同,而守约方要求持续实行,且能够持续实行的,则违约方无权免除合同。拜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辅导定见(试行)》第二十二条。
归纳上面的介绍,违约金和定金的在合同中能够一起约好。信任我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违约金和定金的一起适用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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