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审理期限一再拖延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09:58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法院审理民事案子有两种程序,分别是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程序审理案子的期限是不一样的,法院要在审理期限内作出判定,那么对审理期限再三延迟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对审理期限再三延迟怎么处理
法院审理案子时,是能够请求延伸审理时刻的,假如延伸审理的时刻不符合规则的,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对审理期限再三延迟怎么办”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审理案子时,是能够请求延伸审理时刻的,假如延伸审理的时刻不符合规则的,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对审理期限再三延迟怎么处理
法院审理案子时,是能够请求延伸审理时刻的,假如延伸审理的时刻不符合规则的,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由本院院长同意,能够延伸六个月;还需求延伸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同意。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对审理期限再三延迟怎么办”问题进行的回答,法院审理案子时,是能够请求延伸审理时刻的,假如延伸审理的时刻不符合规则的,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