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对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人进行调查和审核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07:48怎么对最低日子保证的请求人进行调查和审阅?
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托付,在接到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待遇请求书后,首先要检查请求人填写的表格内容是否清楚,有关的资料是否完全,是否具有请求保证金的资历等。居委会还要依据请求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有关状况进行开始检查,对以为契合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在请求人的请求表上签署定见,并将请求表和有关证明资料上报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再做进一步的调查和审阅;对不契合享用城市居民最低日子保证的,应给予耐性的解说,并主张请求人退回请求。请求人如不赞同居委会定见,能够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请求。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按规则严厉核实请求享用最低日子保证家庭的收入状况和困难程度,并取证有关证明资料后,签署审阅定见,对契合条件的报送地点县(市、区)民政局批阅;对不契合条件的,退回其请求并说明理由。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一般应在收到请求之日起二十天内,签署审阅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