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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分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5 14:02
在许多时分咱们都会遇到交通事端,有的交通事端是咱们的错,可是也有许多时分是他人的职责,那么下面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一下相关不构成交通事端逃逸的内容吧,期望能够协助到我们!
不构成交通闯祸逃逸的状况分类
除了哪些状况能够被确定为闯祸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闯祸逃逸做出了规则:
1、交通事端当事人对事端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洽谈处理,达成协议,并留下实在名字、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2、交通事端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端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方位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端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集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脱离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族赞同,留下自己实在信息,并在商定时刻内回来的;
4、交通事端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脱离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端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依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端发作的;
6、有依据证明交通事端当事人因或许遭到人身损伤而被逼脱离交通事端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交通闯祸后逃逸的构成有三个方面:
1、片面方面
片面方面即行为人的片面动机,交通闯祸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躲避抢救职责以及躲避职责追查。这种动机是活跃的心理活动。尽管交通闯祸罪是过失违法,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成心。因而只要行为人对闯祸行为明知,一起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闯祸后逃逸。由于从片面方面来看,在违法歹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成果的惧怕所形成的。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仍是直接成心所形成的。所以不管何种景象,行为人在逃逸时都有必要明知自己的行为形成了交通事端的发作,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成心,这是行为人的片面方面。
2、客观方面
交通闯祸后逃逸行为有必要契合法令规则的景象。从刑法理论来看,确定行为人是否构成违法,最直接的就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确定。对交通闯祸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说》中规则了在五种景象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能够清晰交通闯祸后逃
逸是作为交通闯祸罪量刑的加剧情节来规则的。也就是说假如行为人的从前行为没有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或许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成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许行为人在交通事端中仅负平等职责或许非必须职责,或许交通行为在所形成的成果没有到达交通闯祸罪根本犯的科罪规范的,或许在负事端悉数职责或主责的状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驭、无执照驾车、无车牌驾车《解说》规则的景象之一的,即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确定为交通闯祸后逃逸。
3、逃逸后行为
交通闯祸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端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闯祸后尽管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或许逃跑),可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候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尽管不管从片面方面仍是客观方面都是契合交通闯祸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遭到法令的严惩。而在学界部分学者以为交通闯祸罪是一种过失违法,行为人的片面恶性并不深。因而,对其处理不宜过重,详细掌握标准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刻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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