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6 08:04
发动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依当事人及其好坏关系人的恳求。当事人及其好坏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原告恳求撤诉的,不予允许。但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应当依法作出判定,判定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的,能够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另行制造调停书。对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的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上诉。上述的好坏关系人是指: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好坏关系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是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婚后没有治好为由的,是与患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二种,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子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状况时,可依法承认其无效。也就是说,即便并未受理恳求宣告该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也可依据有关现实主动地否定违法婚姻的效能,并在相关案子的判定中予以宣告。这是由于法令有关婚姻建立要件的规定是强行性标准,而不是恣意性标准。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法令效能,只能依据客观现实依法确定,不能依当事人两边的志愿而决议。
第一种,依当事人及其好坏关系人的恳求。当事人及其好坏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向人民法院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定。原告恳求撤诉的,不予允许。但恳求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景象现已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子,对婚姻效能的审理不适用调停,应当依法作出判定,判定一经作出,即发作法令效能。触及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的,能够调停。调停达成协议的,另行制造调停书。对产业切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的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上诉。上述的好坏关系人是指:以重婚为由恳求宣告婚姻无效的,好坏关系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是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制止成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以婚前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成婚的疾病的婚后没有治好为由的,是与患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第二种,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案子的过程中发现存在无效婚姻的状况时,可依法承认其无效。也就是说,即便并未受理恳求宣告该婚姻无效的诉讼,法院也可依据有关现实主动地否定违法婚姻的效能,并在相关案子的判定中予以宣告。这是由于法令有关婚姻建立要件的规定是强行性标准,而不是恣意性标准。当事人之间的结合是否具有婚姻的法令效能,只能依据客观现实依法确定,不能依当事人两边的志愿而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