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局不作为可以行政诉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1 15:51
当一些机关单位不作为时,我们该怎么办,有什么样的办法来改进这样的行为,又有哪些单位是能够行政诉讼的。小编今日就带我们来看一下“规划局不作为能够行政诉讼吗”这个问题及其后续问题。关于这些问题,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以下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标准和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有必要恪守的原则。
它规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令标准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的各种法令标准,是现代国家据以树立行政诉讼准则的法令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然后依据宪法的规则拟定的一部程序性法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了修正行政诉讼法的决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发布。新华社授权播发了这一决议。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拟定后作出的初次修正。
二、规划局不作为能够行政诉讼吗
第一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恳求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关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应当对最 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由于复议机关对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的默许和保持。假如答应相对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 行政行为提申述讼,法院通过检查后判定复议机关作为,复议机关或许作出要求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决议,而不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决议。这就使得行政 争议的处理多了一个环节。
第二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恳求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决议保持最 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能够提申述讼,而不宜对议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由于复议 机关尽管作出了决议,但其决议不具有实体内容,且保持了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假如答应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很或许发生第 一种体现中所谈到的成果,使行政争议的处理多一个环节。
第三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恳求复议机关复议, 复议机关要求该机关作为,该 机关接到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后依然不作为。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对复议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显然是不当的,尽管议机关的 复议决议可视为改动原行政机关的决议,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对相对人有利。因而相对人只能对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申述讼。
第四种体现是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依照法令规则无须通过复议机关复议的,特定相对人不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恳求行政机关实行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在接到恳求之日起60日内不实行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令、法规、规章和其他标准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实行责任的期限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紧迫情况下恳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不实行的,申述期间不受前款规则的约束。
行政诉讼仍是需求满意相关条件的,不是随意就能够的。以上便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期望对我们有协助。假如您需求关于这方面的协助,听讼网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一、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标准和保证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法是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和行政诉讼参加人(原告、被告、代理人等)进行诉讼活动有必要恪守的原则。
它规则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程序方面的法令标准和行政诉讼参加人行使权力、承担义务的各种法令标准,是现代国家据以树立行政诉讼准则的法令依据。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然后依据宪法的规则拟定的一部程序性法令。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1月1日表决通过了修正行政诉讼法的决议,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15号主席令予以发布。新华社授权播发了这一决议。这是行政诉讼法自1989年拟定后作出的初次修正。
二、规划局不作为能够行政诉讼吗
第一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恳求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逾期不复议。关于两级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应当对最 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申述讼。由于复议机关对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的默许和保持。假如答应相对人对复议机关的不作为 行政行为提申述讼,法院通过检查后判定复议机关作为,复议机关或许作出要求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作为的决议,而不作出具有实体内容的决议。这就使得行政 争议的处理多了一个环节。
第二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不服,恳求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复议决议保持最 初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关于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能够提申述讼,而不宜对议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由于复议 机关尽管作出了决议,但其决议不具有实体内容,且保持了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假如答应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很或许发生第 一种体现中所谈到的成果,使行政争议的处理多一个环节。
第三种体现是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特定相对人恳求复议机关复议, 复议机关要求该机关作为,该 机关接到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后依然不作为。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对复议机关的决议提申述讼显然是不当的,尽管议机关的 复议决议可视为改动原行政机关的决议,但复议机关的复议决议对相对人有利。因而相对人只能对开始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行政行为提申述讼。
第四种体现是应当作为的行政机关不作为,依照法令规则无须通过复议机关复议的,特定相对人不服能够直接向法院提申述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恳求行政机关实行法定责任,行政机关在接到恳求之日起60日内不实行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法令、法规、规章和其他标准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实行责任的期限还有规则的,从其规则。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在紧迫情况下恳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不实行的,申述期间不受前款规则的约束。
行政诉讼仍是需求满意相关条件的,不是随意就能够的。以上便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期望对我们有协助。假如您需求关于这方面的协助,听讼网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