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自行开发门面作为售楼部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16:18

房产开发公司将自己开发的门面房作为售楼部。请问售楼部是否交纳房产税?假如交纳,该怎么承认房产税的原值?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律师回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政策规则的告诉》(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项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租借、出借本企业缔造的商品房,自房子运用或交付运用的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作售楼部的状况,应自开始运用售楼部的次月起交纳房产税。作为自用的售楼部,依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则,依照其售楼部房产原值的70%作为房产税应交税所得额,再按1.2%的税率交纳房产税。
在房产原值的承认上,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问题的告诉》(财税[2008]152号)的规则,即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管是否记载在管帐账簿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依照房子原价核算交纳房产税。房子原价应依据相关管帐制度的规则进行核算。对交税人未按国家管帐制度规则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则进行调整或从头评价房子原价。
以上便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假如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扎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托付律师的主意,咱们听讼网有许多律师能够给你供给服务,而且咱们听讼还支撑线上指定区域挑选律师,而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